參考消息網2月19日報道 據香港電台網站2月18日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行政會議批准引用緊急條例,將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及選舉日期押後。
報道稱,林鄭月娥表示行政會議18日舉行特別會議後作出有關批准,原定今年3月27日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日,押後至今年5月8日,而原定在20日開始的選舉提名期,相應押後至今年4月3日至16日。
林鄭月娥説,有關決定是由於香港面對抗疫兩年來最嚴峻的局面,形勢危急,特區政府要集中力量應對疫情,不容有失,同時亦符合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將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任務。
她又指,今次並非第一次因疫情押後選舉,在前年7月時亦曾引用緊急條例,將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押後。
另據香港01網站2月18日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行政會議舉行特別會議,拍板引用緊急條例將行政長官選舉押後改至5月8日舉行,提名期則改為4月3日至16日。
國務院港澳辦發表聲明,指押後選舉體現對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儘快穩控疫情的決心,十分必要,合理合法,中央政府充分理解和支持。
中聯辦聲明指,理解和支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押後選舉不會對下屆特區政府組班構成重大影響,“時間不會差好遠”,強調目前疫情嚴峻,難以進行任何選舉工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表示,押後選舉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做法,既有先例可循,亦有法理基礎。各政黨亦紛紛表態支持。
林鄭月娥(前右)2月17日在深圳灣口岸迎接內地專家和技術人員。(香港特區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