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昨天(7月12日)發佈通知,用3年左右時間支持30個左右城市實施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並通過獎補資金予以支持。
根據通知,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時間集中力量支持30個左右城市實施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促使綜合貨運樞紐在運能利用效率、運輸服務質量、運營機制可持續等三方面明顯提升。
在支持範圍上,一是優先選擇6條主軸上覆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成渝、長江經濟帶、粵港澳等國家重大戰略區域的樞紐。二是優先選擇位於大陸橋走廊、西部陸海走廊等涉及西部地區走廊、沿邊通道上的樞紐。三是鼓勵2個及以上城市聯合申報綜合貨運樞紐。
財政部將專門安排一定規模的車輛購置税收入補助地方資金予以支持。獎補資金按照每個城市原則上不超過15億元,每個城市羣原則上不超過30億元。具體按交通運輸部核定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獎補,東部、中部(含遼寧、吉林、黑龍江)、西部地區獎補比例分別為40%、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