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菲律賓修訂入境旅客新冠檢測和隔離規定

由 梁丘憐翠 發佈於 綜合

中新社馬尼拉5月8日電 菲律賓新發傳染病管理機構間工作組(IATF-EID)5月7日發佈最新決議,為遏制新冠病毒蔓延,批准了菲衞生部對入境旅客的新冠檢測和防疫規定進行修訂的建議。

資料圖:當地時間5月1日,菲律賓首都馬尼拉CBD馬卡蒂綠帶商圈一咖啡廳開始有限度接待堂食客人。為控制疫情,5月1日至5月14日菲律賓首都大馬尼拉地區及鄰近4省布拉幹、甲米地、拉古那、黎剎,繼續實施“修訂版加強社區隔離”(MECQ)政策。同時,執行 MECQ地區餐飲業獲准進一步開放運營,除了外賣、以30%客座外場供應餐食,即日起可以10%容量接待堂食客人 中新社記者 關向東 攝

新規要求所有入境旅客,無論其是否已經接種新冠疫苗,在抵達菲律賓後必須隔離14天,其中在政府指定設施隔離居住10天,並在抵達後第7天接受新冠檢測。然後在他們的目的地完成另外4天的居家隔離。

在規定修訂之前,入境菲律賓的遊客須隔離14天,在隔離設施隔離6天,在入境後的第5天或第6天進行新冠病毒檢測,然後居家或在酒店完成餘下的隔離日。

菲新社報道,菲衞生部表示,建議對檢測規定進行修訂,乃援引了專家研究成果,即人們在接觸病毒後的第7天至8天病毒量達到峯值,是最佳檢測取樣時間。該國期望新規能更為妥當地隔離入境旅客,從而切斷傳播鏈。

菲檢疫局表示已經收到指令,要求確保對10天隔離期內的旅客實施嚴格的症狀監測。

編輯/馬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