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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南靖縣人民法院土樓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林業承包合同糾紛案,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並當場握手言和。
今年1月,南坑鎮南坑村下圩一組將村民賴某訴至法庭,稱賴某承包南坑村下圩一組大侖山林地30畝,雙方簽訂了25年的承包經營合同,2019年合同期限已滿,但賴某至今未將林地歸還。接案後,經辦法官立即聯繫當事人賴某,誰知賴某手中也存有一份承包合同,不過承包期限是35年。由於簽訂日期較早,雙方手中的承包合同都不是原件,真假難辨。
為更深入瞭解案情,妥善解決糾紛,土樓法庭經辦法官連同村調委會調解員及林業站特邀調解員,通過勘查爭議土地現狀、調查走訪、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現場調解,最終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訟爭林地由賴某承包至2022年9月1日。
圖①:法官現場勘查爭議土地現狀。
圖②:原、被告雙方在法官調解下達成調解協議。
圖③:村小組代表贈送錦旗。(魏明東 陳藝勇 文/圖)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