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生娃陷入奪子大戰,“借精生子”撫養權歸誰,新型婚姻家庭糾紛如何處理

今年是《婚姻法》頒佈70週年,也是上海市婦女聯合會建立70週年。10月23日,由上海市婦聯、上海市法學會、上海市婚姻家庭研究會主辦的“紀念《婚姻法》頒佈70 週年暨《民法典》婚姻家庭權益保護研討會”在上海市婦女兒童服務指導中心舉行。

本次研討會共收到85篇徵文,透過研討中的具體案例,公眾也能從諸多新型的婚姻家庭糾紛中看到立法的調整和社會的進步。

閃婚生娃陷入奪子大戰,“借精生子”撫養權歸誰,新型婚姻家庭糾紛如何處理

閃婚閃孕引發奪子大戰

2018年1月,小紅(化名)和小明(化名)在玩網絡遊戲時相識,雙方在網絡遊戲中相談甚歡,並相約見面,開始約會。當年4月,小紅髮現意外懷上了孩子,兩人商量後於2018年5月登記結婚,6月舉辦了婚禮。

遊戲世界裏情投意合的兩人,在現實生活中問題百出。婚後不久,小紅髮現小明脾氣暴躁,心情不好時還會對懷孕的小紅實施家暴,甚至言語威脅小紅和胎兒的生命安全。當年9月,雙方因性格不合以及沒有感情基礎而分居。分居後,小明對懷孕的小紅依舊不聞不問,小紅只能獨自承受懷孕期間的種種艱難。

2019年1月,兒子小凱出生了,誰料孩子出生後的第20天,小明就帶着家人衝到月子中心,搶走了孩子,並且拒絕小紅探視。沒來得及享受為人母的喜悦,小紅再一次遭受嚴重的打擊。短短的一年,小紅經歷了懷孕、結婚、分居、產子以及被奪子的變故,這導致她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無奈之下,她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整個訴訟過程耗時近一年,男女雙方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針鋒相對。通過各方努力,雙方達成和解,考慮到小紅有嚴重抑鬱症,而孩子一直由小明及其父母撫養的實際情況,最終調解孩子的撫養權歸小明所有,小紅支付每月1000元撫養費,並且每週可探視兒子。

從結果來看,小紅因一時衝動付出了慘痛的代價。相關專家表示,法院在處理爭奪孩子的直接撫養權問題時,首先考慮的是未成年人利益保護最大化原則,主要察看的依據是直接撫養一方是否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有利,包括生活和學習等各方面的考量。本案中女方患有嚴重抑鬱症,客觀上對孩子的撫養能力稍有欠缺。法院通過調解,讓雙方達成和解,由男方撫養孩子,是較為合適的選擇。

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因此女方也應承擔一部分撫養費,並通過定期探視盡到母親的職責。

明年起實施的《民法典》,將未成年人利益保護最大化原則明確寫入第1084條的規定中:“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育不是兩個人的兒戲,需要我們以更為審慎的態度對待和處理,同時也不應以未成年人為砝碼。需要補充指出的是,本案中男方搶奪未成年人的行為在糾紛處理過程中理應給予否定評價,需要給予批評與教育。

“借精生子”,法定父母享有相應親權

2005年董女士與先生登記結婚,婚後發現丈夫的精子基本無存活率,經夫妻共同決定,董女士通過借精生子的方式在2013年誕下一對龍鳳胎。

然而,隨着子女出生,家庭開支日益增加,加上雙方老人介入、男方長期在外工作等綜合因素,夫妻雙方的矛盾逐漸升級。2018年,丈夫第二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至此,董女士深知這段婚姻已無法挽回,但希望能夠爭取到兩個子女的撫養權,同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該案耗時一年,經過數次庭審與證據交換,不僅女方爭取到兩個子女的撫養權,同時將男方隱藏、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予以追回並依法分割。收到判決後,董女士變得輕鬆,雙胞胎兄妹再也不會分開了。

專家表示,“借精生子”屬於比較新的婚姻家庭類糾紛。案例中男女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係,且系雙方共同商議後採用人工方式生育雙胞胎,所以,雙方系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父母,享有相應的親權。

法院充分考慮了雙方的撫養環境和條件,以未成年人利益保護最大化原則為指導,着重考慮雙胞胎子女的特殊性,一事一議,沒有教條地按平均原則安排直接撫養人。

本案中男方在離婚過程中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不誠信行為。明年起實施的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從立法角度給出了一個更為明確的法律指引,相信對有這類非法企圖的當事人會起到震懾作用,也會將婦女權益保護力度提高一個層級。

非法定繼承人也能繼承

顧某玲與丈夫李某由於關係不和,從1996年起就長期分居,李某居住在外,音訊全無,對患病的顧某玲不聞不問。由於兩人未生育子女,獨居期間,顧某玲的日常生活一直由侄子顧某照顧。2019年,顧某玲因病去世。侄子顧某為其養老送終,辦理好喪事。

顧某玲留下了2套老式售後公房,為處理遺產問題,侄子顧某千方百計尋找到李某。感念侄子對妻子的長期照顧,李某與顧某在諮詢律師後,共同簽訂了遺產分配協議,同意將其中部分遺產分配給顧某。

然而在雙方為變更房產登記而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確認的過程中,李某反悔了,導致訴訟中雙方反目。李某藉口自己年事已高,對原分配協議不予認可。最後經法院判決,直接認可雙方的遺產分配協議有效,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對被繼承人盡到生養死葬贍養義務的侄子顧某的合法權益。

專家分析,本案例涉及的侄子繼承問題,極具典型性。侄子雖非法定繼承人,但根據我國現有繼承法規定,其作為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明年起即將實施的民法典對繼承人的範圍進行了擴充,主要是代位繼承人範圍擴大到侄子、外甥。這樣的立法調整,一方面是避免無人繼承遺產的情況出現,另一方面是鼓勵侄子、外甥出面承擔贍養扶助義務。

欄目主編:張駿 文字編輯:謝飛君 題圖來源:圖蟲 圖片編輯:蘇唯

來源:作者:謝飛君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385 字。

轉載請註明: 閃婚生娃陷入奪子大戰,“借精生子”撫養權歸誰,新型婚姻家庭糾紛如何處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