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擬規定:人口聚集區域飛行的部分無人機應具有感知避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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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擬規定:人口聚集區域飛行的部分無人機應具有感知避讓功能

圖片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

人民網北京6月16日電 (記者申佳平)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消息,按照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完成了《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等7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徵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對標準徵求意見稿及編制説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8月16日。

據瞭解,徵求意見稿規定了民用無人機產品(以下簡稱“無人機”)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相關規定適用於除航模之外的微型無人機、輕型無人機和小型無人機。

按照徵求意見稿,無人機的飛行安全性應滿足以下要求:多旋翼無人機在接收到剎停指令或無控制命令輸入時,應具有剎停指令響應能力;固定翼無人機應具備最小許用飛行速度、最大飛行速度限制與告警能力;輕型無人和小型無人機應當具備設置限制飛行真高或者離起飛點高度的功能;當飛行真高或者離起飛點高度超過120m時,需要支持向無人機操作員提示安全告警的功能。

按照規定,無人機從到10m高度整機跌落,不能有爆炸或起火現象。在感知和避讓方面,徵求意見稿要求在人口聚集區域飛行的除用於集羣表演以外的輕型無人機和小型無人機,應具有感知和避讓功能,包括障礙物感知、告警提示並採取自動懸停、避讓或降落等措施。同時,輕型無人機和小型無人機應採用信息安全技術手段進行防護,防止鏈路非授權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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