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原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刑期增至20年

緬甸原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刑期增至20年

新華社仰光9月3日電(記者張東強)緬甸原國務資政昂山素季2日因選舉舞弊,被緬甸相關法院判處3年監禁,累計刑期增加到20年。

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新聞部門3日證實了該消息,並稱昂山素季、前總統温敏及前聯邦政府部長敏杜均因選舉舞弊,分別被法院判處3年監禁。

此前,緬甸相關法院以貪污、腐敗、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違反進出口法和通訊法等罪名判處昂山素季17年監禁。温敏也因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和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被法院判處4年監禁,後被赦免2年,加上此次3年刑期,累積刑期為5年。

2021年2月1日,緬甸總統温敏、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及全國民主聯盟(民盟)部分高級官員被緬甸軍方扣押。昂山素季隨後面臨多項罪名指控,目前仍有部分案件在審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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