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交12000元,個人養老金對公眾意味着什麼 | 新京報專欄

在個人養老金賬户中儲蓄並進行投資,可能是一個相對安全的資金保值增值渠道。


最高可交12000元,個人養老金對公眾意味着什麼 | 新京報專欄

▲3月2日,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龍泉街道的老人在老年食堂吃午餐。圖/新華社


文 | 唐鈞

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甫一發布,即引發廣泛關注。伴隨我國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式出爐,很多人關心個人養老金是什麼,它與每個人又有什麼關係?


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


對於“個人養老金”,《意見》是這樣表述的:推動發展適合中國國情、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協調發展其他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從以上描述看,個人養老金是“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按國際慣例,養老保險體系一般有“三支柱”。譬如美國,第一支柱是聯邦退休金制度;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計劃(401K);第三支柱是個人養老儲蓄賬户(IRA)。


比照上述制度安排,中國目前已經有了作為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2020年參保人數為99865萬人,積累基金9759億元;作為第二支柱的企業(職業)年金制度,2020年參保人數為2718萬人,積累基金22497億元。但是,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計劃則一直在討論之中,直到此次《意見》出台。


一般來説,《意見》發佈後,還會出台一個“實施辦法”。而《意見》往往原則居多,具體操作辦法較少。


按照介紹,為考慮年老退休時的生活所用,個人養老金是按照政府規定,由個人自願往為其特設的“個人儲蓄賬户”中存錢,存入的錢必須到規定的時間(譬如退休時間)才能動用。賬户的管理機構會向儲蓄者提供一個政府認可的金融機構的清單以及投資諮詢服務,儲蓄者可以從清單中選擇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進行投資,但投資的風險儲蓄者自負。


由於政府對個人養老金有一定税收優惠,所以對賬户中存款金額有上限。美國IRA賬户2022年的上限為每年6000美元,此次中國的這份《意見》中規定的上限是每年12000元人民幣。


個人養老金有何好處?


雖然,目前這項制度的很多操作性細節還尚未公佈,但這項制度對於民眾來説,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其一,多了一項投資的選擇。目前,中國的投資渠道,諸如股市、樓市等,投資者面臨較大不確定性,風險不小。而一般的儲蓄,則獲利甚少,有可能跟不上通脹的速度。所以,對於除去日常生活開支以及用於生產經營成本的資金之外,尚有結餘的人來説,在有税收優惠及政策支持的個人養老金賬户中儲蓄並進行投資,可能是一個相對安全的資金保值增值渠道。


其二,雖然投入的資金額度受限,但可以長期存儲積累,經過十年二十年甚至幾十年的儲蓄積累和投資,投資者有可能在退休時獲得一筆相當可觀的資產。目前,國內能夠相對安全地進行長期積累的儲蓄渠道並不多。而現在手中有一定資金急於投資的人為數不少,很多人缺乏投資經驗,面臨虧損甚至血本無歸的風險。國家為個人多設投資渠道,更有安全性和保障性。


當然,個人養老金畢竟是“個人”的養老金。在個人的產權明晰、自主性加大的同時,相應的個人責任也必須負擔起來。


按目前的制度設計,個人養老金儲蓄不是一種有固定收益的長期儲蓄,其獲益主要來自投資。要想有更大的投資收益,就必須承受更大的風險。對於這一點,人們也應該有個清醒的認識。


總體上,隨着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出台,我國現代養老體系網絡基本織就,民眾的老年生活將更有保障。在中國老齡化程度日益加深的背景下,期待這項制度發揮實效,讓更多人在未來能夠老有所依。


撰稿/唐鈞(社保學者)

編輯/徐秋穎

校對/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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