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看藝術作品的時候到底是否應該將個人的才華與其人品相互掛鈎呢?也就是説,如果一個人的人品欠佳,那麼他所呈現出的作品足夠優秀,我們是是否應該推崇?其實這個問題已經不需要再問,因為我們多數人是持肯定的態度與做法的,比如我們一直覺得有着情懷的周星馳星爺,總是感覺欠他一張電影票的星爺,覺得他就是一個十分值得喜愛與敬佩的大導演、一個著名的優秀演員。然而,他的人品着實令人無語。可是也沒有耽誤很多人喜歡不他不是嗎?
大家都知道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就是周星馳和自己曾經的愛人於文鳳的金錢官司,當初説好的佣金提成達到好幾千萬,如今卻是翻臉不認人,而周星馳的意思就是自己在戀愛期間説的情話,是為了讓對方歡喜。既然在戀愛期間對方沒有提出來,那麼現在再提也就沒有任何的必要了。其實這話就是漏洞百出,既然是佣金是承諾,那麼就應該主動提及,不能讓人家談着戀愛還要主張跟你張口説錢吧?難道真的就是為了騙女孩子的歡心嗎?而且人家不是跟了你一年兩年而是十多年啊!在這樣的情深意切之中還不知道主動去為對方着想,真的是遇到渣男了。
也大概就是因為幾對方的態度與做法惹怒了於文鳳,讓現在的她還是意難平,所以才走向了法庭。曾經相愛而相濡以沫的兩個人如今卻因為金錢而對峙法庭,想來也是可悲,但是可悲也沒有辦法,因為這是這個女人想要為自己爭口氣的唯一方式。這些錢可能不是那麼多,互相也是沒有看在眼裏,但是這口氣一定要爭回來。
而你又是怎麼看待這對曾經的戀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