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策影視年報備受關注。數據顯示,其在2020年全年實現營業收入37.32億元,同比增長41.8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99億元,同比增長127.21%,實現扭虧為盈。
在這份年報中,華策影視還稱:2019年6月,子公司華策影業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解除與浙江南北湖夢都影業有限公司(下稱“夢都公司”)等簽訂的《合作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並要求夢都公司返還1.44億元並支付違約金,同時要求相關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
2021年3月8日,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解除夢都公司等主體與華策影業簽訂的《合作協議》,向華策影業返還1.29億元並支付違約金6813萬元共計1.9713億元,相關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
來源:華策影視年報
年報還顯示,華策影視正在向法院申請執行。
來源:華策影視年報
這正是此前上過熱搜的“張若昀涉1.4億財務糾紛”事件。
2020年6月,張若昀被曝捲入1.44億元的債務違約。當時,張若昀曾在微博發文回應稱:沒簽過約,未曾收錢。
這件事情和張若昀的父親張健有關。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今年3月26日披露的《張若昀、華策影業(天津)有限公司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二審民事裁定書》((2020)浙民終1422號),張若昀曾向杭州仲裁委提出管轄權異議,但2019年9月被駁回。其後,張若昀又兩次向法院申請確認杭州仲裁委對自己無管轄權,原因為《合作協議》中張若昀自己的簽名系偽造,但兩次申請均被法院駁回。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2020)浙民終1422號)裁定書
據裁定書,張健稱,涉案合作協議中關於張若昀的演出及費用等事宜,系張若昀通過微信授權張健及夢都公司去洽談、確定和簽署的,但對於該協議中的擔保和仲裁條款則沒有明確授權;張若昀確未在涉案合作協議上親筆簽名,而是加蓋了張若昀的簽名章。故合作協議存在瑕疵,對張若昀是否有約束力及其中的仲裁條款對張若昀是否有效,由法院審定。
兩次申請被法院駁回後,據天眼查APP,近日,張若昀以“委託合同糾紛”等為由,向浙江省海鹽縣法院正式起訴張健及夢都公司。
來源:天眼查
目前,該案已於4月21日開庭。
(中新經緯APP)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