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警方17日表示,在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以違反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拘捕並正式起訴2名香港國泰航空公司前空乘人員。兩人已獲准保釋,案件將於2月9日分別在香港屯門裁判法院及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審理。
警方調查顯示,兩人在作為航空公司機艙服務員期間,分別在2021年12月24日和25日由美國飛抵香港。他們在醫學監察期間,又分別於2021年12月25日及27日進行不必要活動,涉嫌違反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兩人其後均確診感染奧密克戎變異毒株,現已完成治療並離開醫院。
根據香港法例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15(3)條,任何沒有遵守衞生主任指明須遵守的條件的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二級處罰,即5000港元和監禁6個月。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