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大陸方面對於日本核污染區域食品進口有何規定?國台辦回應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綜合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於12月29日(週三)上午10:00在國台辦新聞發佈廳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中國網直播,以下為文字實錄:

福建海峽衞視記者:一些島內輿論認為,民進黨當局將開放進口日本福島食品,對此有何評論?請問大陸方面對於日本核污染區域食品進口有何規定?

馬曉光:2011年3月福島核電站核泄漏事故發生後,為防範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輸往大陸,大陸有關部門對從日本進口食品採取了強化監管措施,一是禁止從日本福島等10個都縣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二是進口日本其他地區生產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時,要求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原產地證明、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證明等,並持續開展對日本食品放射性污染風險的評估,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對強化監管措施實施動態調整,防範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輸入。

食品安全與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我們一貫高度重視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因為我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保護人民生命和健康安全。民進黨當局在事關台灣同胞生命和健康安全問題上的所作所為,相信廣大台灣同胞的眼睛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