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正告亂港分子懸崖勒馬,不要再繼續叛徒行為
【環球時報赴香港特派記者 範凌志 環球時報記者 陳青青】當《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香港國安法”)及完善選舉制度兩把“重錘”落地,盤踞多年的反中亂港勢力作鳥獸散,“東方之珠”是否還存在國家安全隱患?由亂到治的香港迎來回歸祖國25週年,回答這個問題尤為重要。在近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專訪時,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香港國安法使香港由亂到治,但香港仍然面臨多類國家安全風險,為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有必要積極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他同時表示,對於逃亡國外的亂港分子,特區政府會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確保犯法的人接受法律制裁。鄧炳強説:“我在此正告有關人士不要再繼續這些叛徒、懦夫的行為,而要懸崖勒馬,不要一錯再錯。”
成功打擊嚴重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的犯罪活動
環球時報:2019年11月,您成為香港迴歸後第七任警務處處長,全面接管警隊。2021年6月起,您出任保安局局長至今。在您看來,擔任保安局局長和警隊“一哥”有哪些不同之處?
鄧炳強:警務處處長主要負責行動方面的事情,涉及偵查案件、捉拿嫌犯等,工作以行動為本,很快就可以有“成功感”,例如破案把兇徒緝捕、罪案率下跌,成效立即可以看見。保安局局長則負責全港的保安工作,除了警務工作外,我還負責消防、懲教、海關、入境等工作,要在法例和政策方面使得保安局各執法部門工作更有效率,因此,責任大了很多。
另外,保安局局長是一名政治委任官員,需要做很多解説政策及凝聚社會力量的工作,以爭取社會各界支持政府的工作。作為保安局局長,參與訂立一項法例可能要花幾年時間也未必能成功,這當中可能會有很多挑戰,所以“成功感”不會很快達到。但當我成功訂立一項法例或推行一項政策,這並不只是偵破一宗案件,而是將執法部門的工作成效整體提升,對社會的貢獻更大,隨之滿足感也會更大。
環球時報:您擔任保安局局長以來,有哪些工作重點?接下來又有哪些計劃?
鄧炳強:在過去一年,保安局和警務處連同其他相關紀律部隊積極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和組織依法採取多項執法行動,包括進行拘捕和檢控、激活現有法例、凍結相關罪行財產等,成功打擊了不少嚴重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的犯罪活動。自香港國安法生效至今,共189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當中122人已被檢控,另有5家公司因涉嫌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檢控。
2019年的“黑暴”事件令本土恐怖主義滋生,警方接連搗破20多宗涉及槍械和爆炸品的案件。特區政府時刻戒備,全方位提升反恐準備和應對能力,並推動公眾教育和設立反恐舉報熱線,提高市民反恐意識及清除社區內的潛在威脅。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國安法使香港由亂到治,目前整體治安情況穩定。今年首季整體罪案較去年同期下跌6.2%,其中暴力罪案較去年同期下跌一成,行劫案下跌23.3%,盜竊案下跌接近五成,但同期詐騙案上升28.6%。針對詐騙案上升情況,警方會加強執法,並繼續全方位宣傳防騙信息。
保安局在過去一年完成了幾項重要的立法工作,包括﹕《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2021年火器及彈藥(槍械宣佈)(修訂)規例》《2021年消防(裝置及設備)(修訂)規例》和《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
此外,香港保安局和轄下各紀律部隊及輔助隊伍還協助社會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尤其在今年第五波疫情全程投入參與抗疫工作,包括協助受限區域的圍封行動、全職追蹤密切接觸者、就《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採取執法行動、提供緊急救援及運送感染人士、管理社區隔離設施及檢疫設施(包括中央援建的方艙醫院)等。為方便營商及提升香港的國際地位,本月初我們推出先導計劃,醫療衞生、高等教育、文化藝術等十個界別的非本地人才,在獲得特區政府相關決策局或部門認可的機構邀請下,可以訪客身份來港參與指定短期活動,無須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工作簽證或進入許可。
未來,香港保安局及各紀律部隊會繼續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以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積極推進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訂立網絡安全法例,以明確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社會穩定和治安良好是市民安居樂業的基石,我們將會繼續努力不懈,維護國家安全、守護香港,保安局和紀律部隊也會繼續致力推行各種與民生相關的施政措施,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以及配合未來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特區政府會繼續採取舉措應對國安風險
環球時報:回看香港過去的25年,您認為在2020年香港國安法生效和2021年選舉制度完善後,還有哪些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的隱患?
鄧炳強:隨着國家的整體發展,不少西方國家視中國為威脅,甚至採取全面敵對態度。由於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有獨特環境和生活模式,容易被外部勢力惡意滲透。這些勢力試圖分裂及顛覆國家,鼓吹“港獨”思想,導致國家安全風險加劇。
我們能看到,自2003年未能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至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家安全風險發生急劇變化,出現過2014年的非法“佔中”、2016年的旺角暴動以及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成立等嚴重損害特區公共秩序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過去20多年出現多次的社會亂象,在2019年起持續十多個月的大規模暴亂更是達到極點,出現嚴重損害法治、公共秩序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扭轉了特區自2019年開始的亂局,暴力行為大幅下降,鼓吹“港獨”的情況不斷減少。此外,眾多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亦相繼自行解散或停止運作。
雖然香港國安法確實起了震懾作用,但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分子絕對不會輕易收手,而是伺機而動。香港仍面臨不少國家安全風險,包括:危害國家及香港安全的勢力持續以“軟對抗”手法宣揚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信息,鼓吹“港獨”;本土恐怖主義活動,例如2021年的獨狼式“七一刺警案”和企圖於鐵路、法庭等公共場所發動炸彈襲擊以圖達到政治目的的“光城者”案件,均顯示本土恐怖主義分子已轉趨行動化;外部勢力利用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獨特環境,不斷干擾和抹黑特區事務,意圖危害國家安全;逃到海外的危害國家安全分子勾結外部勢力,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如要求外國實施所謂的“制裁”。
環球時報:對於這些仍然存在的國家安全威脅,應當如何應對?
鄧炳強:特區政府會繼續採取一系列舉措應對上述國安風險,其中特別包括:情報方面,我們會加強國家安全及反恐情報蒐集及分析,特別是網上資訊及反間諜情報;執法方面,包括繼續針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和組織展開深入調查,特別是他們的財政來源、開支及與外部勢力的關係,並在各紀律部隊和各政策局及部門全面協作下,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方面,包括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以及訂立網絡安全法例,以進一步完善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宣傳教育方面,只有正確理解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才能確保香港繁榮穩定,特別是在加強青少年的國家安全意識方面,特區政府通過不同形式的比賽和活動,推動全港中小學校的師生共同參與,讓國家安全教育植根校園及社會。
此外,特區政府相關政策局及部門也積極通過訂立其他的新法例、規例和機制,以更好地履行就維護國家安全的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的責任,包括:通過《電訊(登記用户識別卡)規例》,以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防止和協助偵查涉及使用電話儲值卡的犯罪案件;通過實施《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和更新的《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把國家安全列為電影檢查的考慮因素之一;修訂適用於慈善機構的税務指南,如任何團體支持、推廣或從事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活動,税務局將不再認定其為慈善團體,並會撤銷根據《税務條例》給予的豁免繳税資格;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令被裁定犯了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不能擔任註冊社會工作者。
上述與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的措施,加上完善選舉制度,可以組成一套“組合拳”,這將會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一個重要元素、重要的助力,“一國兩制”定能繼續行穩致遠。
正告亂港分子要懸崖勒馬
環球時報: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目前的進展如何?有了香港國安法,為什麼還需要推進二十三條立法?您曾説二十三條立法將參考英國同類法律,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還有哪些國家的法律會被納入參考?
鄧炳強:特區政府一直進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相關工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所禁止的七類罪行,有兩項:即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已被香港國安法涵蓋,而其他罪類則只是部分被《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和《社團條例》涵蓋,因此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有必要性的。
我們正針對過去發生的事情,研究特區的過去、現在以及未來的安全風險;我們也正檢視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經驗和相關的法庭裁決及現行法律的不足,務求制定有效與務實的方案和條文,以應對有關風險。事實上,大部分的司法管轄區都有其國家安全法律,而該種法律都有一些相同之處,例如:他們都有具廣大執法權力的執法機關去執行其國家安全法律;國家安全法律具域外效力,乃國際慣例;大部分國家都有針對間諜活動的法律;而很多國家都有針對外國干預的法律。英國《國家安全法案》都有改革或引入有關的罪行。
因此,為了完備我們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我們會參考國家相關的全國性法律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同類法律。此外,一些有涵蓋類似罪行範圍的法律的國家,包括英國、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新加坡等,均在我們參考之列,務求制定最切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方案。我們會繼續做好相關工作,以確保香港和國家的安全。
環球時報:特區政府和內地相關部門在維護國家安全合作上有哪些計劃?
鄧炳強:依照香港國安法第五十三條,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應當與香港特區國安委建立協調機制,以及在工作層面與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建立協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行動配合。我們也會加強與國家不同的組織及機構的信息和情報共享與交流,以情報主導的方式,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案。
環球時報:近兩年不少逃亡國外的亂港分子以及跟風移民外國的香港人,被爆出在境外生活境遇不佳,您想對他們説些什麼?
鄧炳強:那些犯法後鬼鬼祟祟逃到外面的人,有的甚至繼續無恥地充當外國代理人,繼續做着抹黑和違法之事,特區政府會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確保犯法的人接受法律制裁。
我在此正告有關人士,要懸崖勒馬,不要再繼續這些叛徒、懦夫的行為,不要一錯再錯。如果繼續逃避法律責任,他們將一輩子都會揹負逃犯的罪名,執法部門也會終身追究其罪責。
至於移民境外的香港人,我認為移民與否,這是個人的選擇,但我相信大部分熱愛香港、熱愛國家的人,都是會選擇留在香港並作出社會貢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