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總監參與受賄約530萬元被判三年,三隻松鼠稱系主動反腐結果

2月16日,“三隻松鼠總監受賄530萬被判刑”登上熱搜,三隻松鼠原京東旗艦店運營部總監程野利用職務之便,參與受賄共計約530萬元。對此,三隻松鼠方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這是去年公開審理的案件,是公司主動反腐的結果。

裁判文書網發佈的刑事判決書顯示,程野2014年12月入職三隻松鼠。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程野利用其擔任“三隻松鼠”鼠小野產品特種隊隊長和產品供應鏈中心辣條部負責人職務上的便利,夥同被告人程海兵、黃浩二人或者單獨授意供貨商提高供貨價,並從中索取回扣,共計約530萬元。其中,被告人程野參與收受賄賂約530萬元,個人實際所得共計約408.8萬元,被告人程海兵、黃浩參與收受賄賂239.64萬元,個人分別所得60.7萬元。

據瞭解,2020年10月26日、27日,黃浩、程野、程海兵先後被抓獲歸案,三被告人到案後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中被告人程海兵、黃浩各自退出全部贓款,張又文(另案處理)退出程野受賄款150萬元,程野用贓款購買的房屋及車輛被公安機關依法查封及扣押。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程野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40萬元。黃浩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0萬元。程海兵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0萬元。

三隻松鼠方面對新京報記者回應稱,對腐敗行為零容忍是全社會的共識,也是三隻松鼠的廉潔文化基因。“廉潔體系建設是不斷完善的過程,體系機制是預防針,不是特效藥,但我們會為之堅守並探索努力。”

新京報記者 王子揚

編輯 李嚴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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