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州農婦襲警案新進展:丈夫被羈押164天獲國家賠償7.8萬餘元

5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唐山農婦襲警案”當事人屈曉玲處獲悉,日前,灤州市人民檢察院就其丈夫韓國被錯誤羈押164天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7.8萬餘元,併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灤州農婦襲警案新進展:丈夫被羈押164天獲國家賠償7.8萬餘元

↑刑事賠償決定書 受訪者供圖

韓國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於5月24日接到郵寄的賠償決定書,對於此結果表示不服,將申請複議,“也沒説怎麼恢復名譽,也沒告我説要追究誰的責任。”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01年4月1日,韓國與灤州市雷莊鎮黃莊村委會簽訂為期50年的荒坑承包合同。至2017年左右,韓國用沙石、廢土將大坑慢慢填平,並在上面種植了大量樹木。

2021年6月21日,因灤州市政府徵地需要,在未就補償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黃莊村委會向韓國提出單方面解約。同年7月20日,雷莊鎮政府進行強制進場清表。

在阻攔政府強制清表的過程中,韓國一家與配合雷莊鎮政府強制進場的灤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隊隊員發生衝突。衝突中,雙方均不同程度受傷。其中特巡警大隊大隊長馮國忠被屈曉玲用菜刀砍傷頭部致輕微傷。

事後,韓國等人涉嫌襲警罪被刑拘、逮捕,並移送審查起訴。灤州市公安局移送起訴認定,犯罪嫌疑人屈曉玲持菜刀砍傷特巡警大隊負責人馮國忠頭部、輔警龔某某背部;韓國母親戚玉芝用針錐子扎傷雷莊派出所輔警王某某腿部。

“韓國不聽勸阻,強行點火啓動剷車。為了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公安人員及時上前阻止其行為,韓國激烈反抗將特巡警大隊工作人員郭某從剷車上推下,導致郭某頭部受傷……”灤州市公安局認定。

而據紅星新聞記者獲得的在案材料及現場視頻顯示,事發當日,韓國一開始站在剷車上與前來“做思想工作”的工作人員談話。談話過程中,身着便衣的特巡警大隊副大隊長楊愛民突然上前拽住韓國左腿,站在場外的特警隊員們一擁而上,衝進場內。

現場視頻顯示,有3名隊員上到剷車駕駛室試圖將韓國拽出,站在剷車旁的警務人員扯住韓國右手,韓國則用左手摟住其中一名隊員脖子,最後兩人雙雙跌到地上。韓國供述,當時從未想過要啓動剷車,且剷車一直是熄火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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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被幾名警務人員拽出剷車駕駛室 視頻截圖

2021年12月30日,經過一次補偵重報,灤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仍認為,灤州市公安局認定的關於韓國實施襲警行為方面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韓國作出不起訴決定。

同日,韓國母親戚玉芝也被檢方決定不起訴。檢方認為,戚玉芝“犯罪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有坦白情節,且已年滿75週歲,可免於刑事處罰”。

韓國被釋放後,將雷莊鎮政府告上法庭。2022年5月,灤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確認被告灤州市雷莊鎮人民政府於2021年7月20日強制清除原告韓國與黃莊村委會簽訂協議《荒坑承包協議書》確定的土地上的房屋、樹木、物品的行政行為違法。

雷莊鎮政府不服提出上訴。2022年9月1日,唐山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唐山中院在判決書中確認,雷莊鎮政府強制進場行為“明顯超越職權”。

2023年5月9日,唯一被指控“襲警”的屈曉玲在唐山市遷西縣法院接受審判。庭審當日,屈曉玲堅稱自己是正當防衞。

其辯護人亦提出,雷莊鎮政府2021年7月20日進場過程中,現場並無法院執行局人員,已經是違法行為。而灤州市公安局在明知強制徵地行政行為違法的前提下,仍然出動公安民警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其行為並非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此外,屈曉玲當庭對灤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曉國提出實名控告,指其非法動用大量警力參與違法暴力征地活動,涉嫌濫用職權罪。

5月15日上午,唐山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針對屈曉玲襲警一案涉及的相關問題,已連夜責成屬地公安對該案進行全面核查。記者另獲悉,關於控告信相關線索,遷西縣法院已移交灤州市委政法委處理。

紅星新聞記者 李文滔

編輯 彭疆 責編 鄧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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