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4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4日發表的《中國的民主》白皮書説,中國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參與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把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結合起來,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貫通起來,涵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個方面。
白皮書介紹,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選出代表自己意願的人來掌握並行使權力,是中國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是人民實現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
白皮書強調,人民在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的同時,在重大決策前和決策過程中進行充分協商,儘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協商民主是中國民主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
白皮書稱,民主決策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環。在中國察民情、聽民聲、順民意,羣策羣力、集思廣益成為常態,越來越多來自基層的聲音直達各級決策層,越來越多的羣眾意見轉化為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
白皮書説,在中國,廣大人民弘揚主人翁精神,發揮主體作用,積極行使民主權利,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白皮書指出,在中國,解決權力濫用、以權謀私的問題,要靠科學有效的民主監督。中國結合本國實際,探索構建起一套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的監督體系,形成了配置科學、權責協同、運行高效的監督網,對權力的監督逐步延伸到每個領域、每個角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