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化的行政-立法關係將為香港帶來新發展

郝詩楠 上海外國語大學副教授、(中國香港)香港學會會員

理性化的行政-立法關係將為香港帶來新發展

1月3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在立法會會議廳舉行。在國徽、國旗與區旗面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確認首屆90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全部有效,他們也將從即日起正式履職。相比以往,這些議員具有更加堅定的愛國愛港立場、多元的職業背景以及強烈的服務意識。更為重要的是,在新一屆議員就任之後,香港的立法會在職能上將“重回正軌”,並由此逐步建立起一種新型的行政-立法關係。在此基礎上,香港經濟社會的新發展未來可期。

從歷史上看,正如去年末國務院新聞辦發佈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所言,在英國的殖民統治之下,香港並不存在民主。其時港督總攬行政、立法大權於一身,在香港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和特權。在這種制度架構下,立法局不過是一個依附於港督的諮詢機構,並不存在對行政權(尤其是港督權力)的有效制約。然而,在香港《基本法》的立法過程中,中央政府根據香港的實際以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設計出了一種新的行政主導體制。這種體制在保證了行政長官施政能力的同時,也確立了立法機關對於行政機關的監督權(也包括了對於特首的“彈劾權”)。可以説,《基本法》所構建的行政主導體制相比於港英時期在民主水平上有了幾何級數的提升。

不過在迴歸以後,這套體制卻由於種種原因被反中亂港分子們利用,削弱了特區政府的管治效能,甚至阻礙了中央-特區關係的發展。特別是立法會一度成為了某些“黑暴”議員的表演舞台,而愛國愛港、關注民生的理性聲音卻一再被壓制。可以説,行政-立法關係的失衡和扭曲是過去多年來香港社會泛政治化的制度根源之一。它使得特區政府無法安心聚焦於民生改善,而這又會進一步引發社會的不滿,形成惡性循環。

“修例風波”後,中央政府果斷出手,通過制定香港國安法與改革選舉制度等“組合拳”堵住了香港原有政治體制中的漏洞。而在隨後進行的選舉委員會以及立法會選舉中,我們不難看出香港的管治者結構已經發生了質的改變。特別是在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前後,一些以往難以發聲的愛國愛港“能人”輩出,紛紛投入競選,部分候選人最終通過民主程序當選。在此次立法會議員宣誓之後,很多議員都表達了自己貢獻國家、服務香港的願望與熱情。

凡此種種,都代表着一種理性化的行政-立法關係正在成型。具體而言,在這種行政-立法關係之下,香港立法會將與特首及其管治團隊達成相當程度的相互理解、諒解與共識,並在與行政機關擁有共同目標的前提下通過建設性而非泛政治化的監督使得特區政府更好地施政履職。簡言之,立法會不會再是某些反中亂港分子利用程序漏洞“拉布”甚至暴力爭奪特區管治權的平台。相反,立法會將與特首一道從多個方向上共同致力於特區政府管治效能的提升。

可以預見,理性化的行政-立法關係將有助於堅持與完善行政主導體制,這對於香港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有着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理性化的行政-立法關係能夠扭轉香港政治長期“失焦”的狀況,在降低摩擦成本的前提下讓特區政府集中精力解決諸如就業、住房以及社會保障等本地民生難題;另一方面,在這種新形態的行政-立法關係之下,香港的行政主導體制將更加有效地促進“十四五”規劃中的涉港內容以及中央惠港政策的及時“落地”,並在降低溝通成本的前提下讓這些政策在最短的時間內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獲得感”,真正有利於香港與內地的進一步融合,為香港經濟社會帶來新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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