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崑山。一則《扶還是不扶?一大媽摔倒後…》的帖子引發了網民的廣泛關注。 3月11日,警方找到了發帖人王某,經核實,所有的情節都是她自己編撰。根據王某的講述:為了博取更多的關注度和閲讀量,她在網上搜索一些可能引發熱議的話題,再用自己的口吻進行改編。就在她準備繼續蒐集話題編輯下一段“經歷”的時候,民警找到了她。 目前,王某因散佈謠言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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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閲讀 網絡造謠終究玩火自焚
近年來,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一直都是我國網絡社會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無論是公安機關還是司法機關對網絡謠言,特別是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網絡謠言從沒有手軟過。這是一種態度,更是一種依法治網的決心與意志。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而根據2013年兩高聯合發佈的《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現代社會人人都在上網,人人都有網絡話語權,但網絡從來都不是法外之地,在上網的同時瞭解一些必要的法律規定,做到知法守法。依法上網也是現代網絡生活起碼的常識,否則難免自釀苦酒,自食苦果。
當然,每一起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涉法事件都是一堂生動的法治課。此次事件告訴我們,言論有自由,但權利有邊界,越界的權利不但不受保護,還會受到法律的懲處。慎用權利,認真對待權利才是對權利的尊重,對法律的信仰。
同時,值得關注的還有其背後的網絡水軍問題。從2013年兩高出台司法解釋以後,網絡水軍就是依法嚴打的對象。但這些年來,網絡水軍變換各種形式,披着各類馬甲,依然活躍於網絡空間,給網絡生態帶來嚴重破壞。此案中,不僅劉某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從網絡治理角度説,還必須剷除網絡水軍生存空間,從根本上治理網絡謠言,推動網絡空間健康發展。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青蕉視頻、法制網、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