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侵入他人住宅,對11歲女孩實施摟抱,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近日,山東聊城市東昌府區法院發佈一起刑事判決書。42歲的男子候某,酒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對被害人實施摟抱等侵害行為,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院查明,2021年9月26日凌晨1時許,候某酒後進入郝某家中,對單獨熟睡中的11歲女孩摟抱,致使被害人驚醒,跑入其奶奶卧室;後又闖入郝某的卧室,邊脱褲子邊拉蚊帳欲上牀,將被害人郝某驚醒,被郝某呵斥後逃跑。
次日,候某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9日被檢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逮捕,現羈押于山東省聊城市看守所。
判決書顯示,候某,男,1979年6月20日出生於山東省陽穀縣,小學文化,個體工商户,曾因非法買賣槍支、盜竊獲刑,繫累犯。
該案發生後,公訴機關認為,候勝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侮辱被害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規定,應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候某繫累犯,應從重處罰,但被告人具有坦白、自願認罪認罰等情節,公訴機關建議判處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院認為被告人候某私自進入他人住宅,對被害人實施摟抱等侵害行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也採納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判決被告人候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九派新聞實習記者 劉貝貝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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