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補刀客 補壹刀
執筆/胡一刀&李小飛刀
羽絨服品牌“加拿大鵝”近日再度陷入爭議中。
上海一市民10月底花費高價在專門店購買一件“加拿大鵝”,發現有質量問題,進行維權時,卻被告知“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事情至今已拖延了一個月,仍未得到解決。
事件曝光後,有不少網友反映自己購買的加拿大鵝遭遇質量問題。
上海市消保協會今天上午約談了加拿大鵝,對方一問三不知。消保委要求其在2日中午前提交正式説明。
這隻“鵝”在中國,憑什麼這麼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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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道,該市民花費11400元在加拿大鵝專門店購買了一件羽絨服。結果發現,羽絨服商標繡錯,縫線粗糙,掛着許多長長短短的線頭,針結嚴重凌亂、纏繞,衣服口袋內布料邊緣沒有包邊,有脱線現象,面料也有陣陣刺鼻的味道。
據購買者反映,在付款前,店員對於購買的商品不能退款退貨等沒有任何告知。但當她刷完信用卡後,店員遞給她一張紙,抬頭為《更換條款》,要求籤名。《更換條款》上寫明:除非相關法律另有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如果不簽名,就不能拿衣服,她只能在條款上籤了字。
發現質量問題後,購買者向加拿大鵝門店店長投訴,同時撥打了加拿大鵝客服熱線。可店長稱沒有權力退貨,需要總公司層面來解決,但店長沒有辦法提供總公司聯繫方式,要購買者自己去查,還説公司已經向市場監管局方面提供了這件衣服的報關單和合格的檢測報告。要求購買者提供給公司衣服不合格的檢測報告,才可以退貨。
於是,購買者又撰寫了一份郵件,並將衣服的細節照片等憑證一併通過郵件附件的形式,發給加拿大鵝的檢測中心郵箱。但隨後,總公司在回信中稱,加拿大鵝方面已不再通過照片提供產品認證。
事件曝光後,多家媒體向加拿大鵝門店證實是否有這份《更換條款》存在。門店店員都給予了肯定的説法,還表示,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是中國區通用的條款,正常實體店鋪出售貨品不能退,因為顧客是看到實物後購買的。
店員表示,如果消費者真的把握不好尺寸款式等,可以上天貓旗艦店購買,“那裏可以退可以換”“東西都是一樣的”。
針對此事件,12月1日上午,加拿大鵝通過官方微博發佈聲明,稱“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可以退貨退款”。
上海市消保協會也在同日上午約談了加拿大鵝(希計(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公司派外部律師、高級客户體驗經理和國金門店店長參會。然而,這幾位在會上的反應很是蹊蹺,基本上是一問三不知。
“一不知”,這幾位對專門店“更換條款”的具體含義表示“不瞭解”。
“二不知”,這幾位表示不知道中國大陸以外區域加拿大鵝專門店退換貨條款是否與中國大陸相一致。
“三不知”,這幾位確認加拿大鵝官網上30日無理由退貨的相關條款,並表示該條款不適用於中國大陸,中國大陸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條款,但沒有具體説明原因。
鑑於參會人員所表述的公司退換貨流程與消費者反映的實際情況多有出入,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鵝在2日中午前提交《更換條款》的正式説明。
上海市消保委的態度已然相當客氣,相信公眾看到報道之後與“補壹刀”一樣充滿疑問:
加拿大鵝賣衣服的時候不是挺清楚的麼,怎麼這會都糊塗了,既然全沒搞清楚,幹嘛去參會?
加拿大鵝是在用一種什麼態度,來對待中國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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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1957年,加拿大鵝的前身誕生在多倫多的一間小倉庫,創始人Sam Tick為公司取名為Metro Sportswear,專營羊毛馬甲、雪地服等。上世紀70年代,Sam Tick的女婿David Reiss發明了新的羽絨灌裝機器,還創立了雪雁商標,後來演化成加拿大鵝。
在中國國內,一件正品加拿大鵝動輒上萬。在國外,加拿大鵝也同樣被認為是“高價品”。
在新加坡的購物網站上,一件加拿大鵝羽絨服標價2005新加坡元,摺合人民幣約9300元,也是將近1萬的價格。
在加拿大鵝的官網上,一件羽絨服在其美國商店的價格在1595美元左右,換算成人民幣,也是達到了約10150元。
不過,有趣的是,同一款羽絨服在加拿大店鋪價格為1695加拿大元,摺合人民幣卻只有約8474元,比在美國便宜了近2000人民幣。
而這款衣服在中國的商店中,則要賣到將近14000元,比加拿大店鋪貴了5000多人民幣。
加拿大鵝為什麼這麼貴?
據相關介紹,每一件加拿大鵝的填充物都含有Hutterite(白鵝絨),這種鵝生活在寒冷地帶,是“公認的業界最稀有最保暖的羽絨之一”。帽子邊緣的一圈毛,是來自加拿大西北地區的郊狼毛(目前已不採用)。
相關介紹稱,加拿大鵝的“工藝幾乎代表北美的最高水準”,“從設計、剪裁到縫紉加工都在加拿大國內進行,並且全是高級手工製作”,“嚴絲合縫,滴水不漏”,採用的“Arctic Tech”面料,防風防雨雪,相當於“一件外面自帶衝鋒衣的羽絨服,能抗極端環境和氣候”。
這麼貴的羽絨服,抗寒保暖效果據説還不錯,但也不斷有質量問題暴露出來。
今年4月,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向加拿大鵝關聯公司希計(上海)商貿有限公司開出行政處罰,事由為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希計(上海)商貿有限公司主要從事“CANADA GOOSE”品牌羽絨服銷售。2018年9月起,當事人在天貓平台開設“CANADA GOOSE官方旗艦店”,同月起,網站發佈“我們的所有羽絨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絨,這是優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絨”的文字內容。
調查發現,Hutterite羽絨是指採自加拿大北部 Hutterite羣落養殖區鴨、鵝的絨毛。而經調查人員向中國羽絨協會及上海服裝行業協會了解,羽絨的保暖性能和羽絨的蓬鬆度、絨子含量兩個指標直接相關,這兩個指標受鵝、鴨的生長週期影響,生長週期越長,羽絨成熟度越高,保暖性越強;體型大、發育成熟禽鳥的羽絨質量最佳。
因此,在禽鳥品種相同的情況下,羽絨的品質和禽鳥的成熟度有關,和產地、氣候無關。當事人強調“Hutterite”產地來彰顯羽絨的保暖性無事實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同時會對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產生實質性影響。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構成虛假廣告行為。
此外,調查還發現,在當事人銷售的190款羽絨服裝中,鵝絨產品約佔16.8%,鴨絨產品約佔83.2%。也就是説,其銷售的大部分羽絨服並非使用保温性能更出色的高蓬鬆度鵝絨,而是使用了蓬鬆度較低的鴨絨。
因此,當事人以偏概全地稱其產品所使用的羽絨“優良且最保暖”與事實不符。
另外,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加拿大鵝官方天貓旗艦店在“退款説明”中發佈“涉及已損壞或已經使用過的商品,若因質量問題退款,如有必要需經權威質檢部門或加拿大鵝質量部門鑑定,加拿大鵝保留最終判定權。”
該條款內容擅自擴大了自身對產品的判定權,排除了消費者因產品質量瑕疵問題依法應享有的其他權利。隨後,加拿大鵝旗艦店對此條款進行了修改。
《經濟日報》隨後發佈評論文章稱,監管人員查閲加拿大羽絨協會的海外官網,發現有一種蓬鬆度1000的羽絨,它才是測試以來加拿大最高品質的羽絨;還查閲了加拿大鵝羽絨供應商的海外官網,確認其知曉存在蓬鬆度1000的羽絨,而加拿大鵝向其採購的羽絨蓬鬆度最高僅為800。
從上述處罰書可以看出,加拿大鵝涉及“退款説明”問題已經不是初犯,45萬元罰款並沒有讓其吸取教訓。當然,這並不妨礙加拿大鵝賺得盆滿缽滿,受益於中國市場的增長,加拿大鵝全球營收已連續10個季度超出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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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不是“洋品牌”近期第一次因為“牛氣”在中國陷入爭議。
今年“雙十一”預售期間,薇婭、李佳琦直播間預售一款歐萊雅面膜,歐萊雅官方在微博上宣傳這將是“全年最大力度”,引來眾多消費者下單購買。
但是“雙十一”當天,歐萊雅官方直播間同款面膜價格比李佳琦直播間預售價格低了近一半,消費者紛紛投訴要求退差價,而歐萊雅竟選擇把此前發的“全年最大力度”微博內容刪除了事。其客服工作人員更強硬回應稱,“李佳琦説是低價就是低價的嗎,李佳琦也是個打工人而已,他説再優惠也是官方活動策劃那邊決定的”,引起輿論沸騰。
壓力之下,歐萊雅於深夜道歉,但僅將問題歸咎於繁瑣的促銷機制,對涉嫌虛假宣傳等問題避重就輕。
歐萊雅、加拿大鵝,是不是因為中國消費者的追捧,讓這些“洋品牌”滋長了“洋脾氣”?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原院長霍建國告訴“補壹刀”,隨着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市場的進一步開放,民眾收入的不斷提高,不少國際品牌乃至所謂“洋大牌”的國際高端品牌產品都進入到中國市場,在中國各大城市開設實體門店銷售。
這些“洋品牌”在中國銷售,採取了不同的商業模式。例如有直營店,特許經營店,還有合資合作店等等,這中間可能有一些商品售後服務的條款是原本品牌公司的規定,或者是與中方合作單位商定後的形成的。但是不管怎麼説,維護好與消費者的關係是天經地義的,也是應該放在第一位的。在任何時候,在任何地方,“店大欺客”都是不可能被消費者和市場接受。因為這不僅涉及那些洋品牌在中國的形象,也涉及到這些品牌的國際聲譽。
對於一些昂貴的商品、奢侈品,國際上有一個“慣例”,即售出概不退貨。主要原因是這些東西價值不菲,一方面通過這個慣例促使購買者在購買前先仔細挑選好,免得售出後因為一些不可控因素帶來更多商業糾紛;另一方面也是因為那些昂貴的商品、奢侈品本身產量就少,想以此來顯示自己的東西質量都是靠得住的。
但是,我們要説,一萬元一件的羽絨服算不算奢侈品、適不適用國外這個規則是要畫問號的。另外,如果因為本身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選擇退貨,這是應該予以支持的。只要把這個道理説清楚,任何品牌都不應該給自己的質量問題“護短”。
前幾年有一些洋品牌在中國大陸市場搞“區域性歧視”,比如,別的市場出了問題的小汽車可以召回、退換,但是在中國大陸市場卻不能。後來被曝光後,再大的洋品牌也都糾正了。因為市場決定了,誰都不能對中國的消費者另眼看待,搞歧視政策。
另外,當一些海外品牌的退換貨規定,與中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相沖突的時候,必須依照本地化的原則。因為這些品牌是在中國經營,首先要符合中國的法律法規,而不是與我們的法律法規相牴觸。
在情緒上,作為消費者,對洋品牌要理性,這也包括理性購買和消費。中國市場的成長速度有目共睹,國外品牌產品落地中國,更多應該用市場的因素來制約它們。如果這些國外品牌做得不好產生了負面輿論,傷害的是他們自己的利益。
另一位專家告訴“補壹刀”,做好我們自己的國產品牌,提高產品質量和民眾的滿意度,對這些洋品牌帶來競爭效應,也是對“洋脾氣”的一種制約。在我們自己的“主場”保護消費者利益,應當更有自信採用高標準、嚴要求,以嚴格的法律制度和執行力度,讓“洋品牌”放棄撇清責任、逃避處罰的幻想。
這樣,別人才能夠對本土市場更為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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