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新修訂的《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施行。根據《條例》,地鐵站內使用平衡車自行車、乞討、手機外放等行為將被禁止。
經小編梳理,全國不止武漢,北京、上海、廣州等多個城市此前也出台相關規定,對乘客乘坐軌道交通的行為進行具體約束,違者將受到處罰。
電子設備外放聲音者最高罰款200元
圖為武漢地鐵內場景。 圖片來源:楚天都市報
許多人在坐地鐵時,都有被旁邊人外放音樂打擾的經歷,外放音樂行為也一直被大家詬病。在此次武漢新修訂的《條例》中,新增了“禁止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這一項規定,違者最高將被處罰200元。該規定的出台受到不少網友好評,網友們紛紛表示:“建議全國推廣”“地鐵外放聲音隨處可見,這個舉措好”。
事實上,在其他城市也有禁止在地鐵內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的規定。2019年5月15日,北京出台地鐵新規,明確約束這一行為;上海、石家莊、杭州、貴陽、南京、南寧也明令禁止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此外,北京還禁止大聲喧譁或彈奏樂器,南京禁止大聲喧譁吵鬧,各地均致力於為地鐵乘客營造舒心的乘車環境。
地鐵車廂內進食者最高可罰500元
由於地鐵車廂屬於密閉空間,在地鐵上吃東西,食物的氣味很難散去。味道比較大的食物會影響別人的乘車體驗,食物、飲品的灑漏等甚至還可能造成安全隱患。
因此,上海、廣州、北京、石家莊、杭州、南京、南寧、武漢等城市均明令禁止在地鐵車廂內進食,在北京地鐵步行梯、電梯、通道、車廂內飲食最高可罰500元。
強行上下車、扒車門將被依法查處
不少人都經歷過這樣的“生死時速”:在地鐵關門前的幾秒鐘伴着關門警報聲飛奔進車廂。然而這一行為被多地視為阻礙地鐵正常運行。
武漢明令禁止乘客阻擋車門或者站台門關閉,同時被禁止的行為還包括攀爬或者翻越圍牆、欄杆、閘機、站台門、機車等,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開關裝置,非緊急狀態下動用應急或安全裝置等,違規者將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廣州也對乘客頭、手或隨身物品越過站台門,強拉車門或站台門,強行上下車等行為進行明令禁止。
北京、石家莊、南京、南寧等地則禁止乘客在列車車門或站台門提示警鈴鳴響時強行上下列車、車門或站台門關閉後扒門等行為。
滑板、平衡車等代步工具禁止帶進地鐵
如今,使用滑板、平衡車等工具上下班成為不少年輕人的選擇。不過,由於地鐵站和地鐵內人羣密集,使用代步工具會大大增加安全風險,因此多地禁止乘客攜帶代步工具進入地鐵。
北京、上海、杭州、南京、南寧等城市均有規定,禁止在車站或者列車內使用滑板、滑輪鞋、平衡車、自行車等工具。同時,上海、杭州、南京、南寧還規定,不得騎行電動車進入地鐵,但殘疾人助力車不在限制範圍內。
廣州禁止攜帶電瓶車、電動滑板等電動代步工具乘車,但乘客可以攜帶完整包裝且符合攜帶行李規定的摺疊自行車,以及無障礙用途的電動輪椅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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