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罰不長記性,三年四次酒駕
一酒駕成癮男子曾因3次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孝感交警處罰。8月21日,其第四次酒駕上路,又被孝感交警民警查獲。
簡要案情
8月21日23時許,孝感交警在轄區開展夜查酒駕統一行動,一輛號牌為鄂K4L***的紅色小型轎車沿建設路由西向東行駛至中段時,執勤人員示意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經測試顯示駕駛人有酒駕嫌疑。執勤人員要求進行吹氣酒精檢測,現場吹氣檢測結果為34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即,根據駕駛人提供的身份信息,民警利用公安網查詢後驚奇發現,該駕駛人陳某分別於2017年3月、9月和2018年1月先後三次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孝感交警處罰,據駕駛員陳某供述:“當晚喝了一點白酒,想着這麼晚肯定沒事了,應該不會遇上交警。
處罰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2000元罰款,10日以下拘留;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仍駕駛機動車的,處1500元罰款,15日以下拘留。對該嚴重違法行為進行合併處罰,駕駛人陳某將面臨罰款3500元,拘留20日的處罰。
交警提示
酒駕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孝感交警將繼續加大對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密集開展查處行動,一經查獲,嚴格依法予以處罰。望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規定,摒棄交通陋習,切實做到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不坐喝酒人開的車,不勸開車的人喝酒,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出品:孝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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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孝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