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據@理塘丁真
封面新聞記者 王越欣 李慶
2月2日,四川理塘縣人民法院在天眼查APP上發佈了一份關於丁真珍珠與被告吳某某名譽權糾紛的公告。公告內容顯示,因吳某某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向其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等。
2月3日,理塘縣委宣傳部相關工作人員向封面新聞記者證實了此事,並表示,按照法院公告,該案將於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的第2日公開開庭審理。
2月2日,理塘人民法院在天眼查上發佈的公告
法院公告顯示,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後的15日內,逾期不答辯視為放棄答辯權利。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的30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的第2日(遇法定休假日順延)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二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將依法缺席審判。
事實上,在2022年5月8日,微博號“理塘旅遊大使丁真工作室”便發貼出一份律師聲明。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接受丁真珍珠(以下簡稱“委託人”)之委託,指派本所武榮律師作為主辦律師,代表委託人就近日部分網絡用户侵犯其名譽權等合法權益的相關事宜向法院提起訴訟。
2022年5月8日,“理塘旅遊大使丁真工作室”發佈的律師聲明
律師聲明稱,近日,百度貼吧、新浪微博、抖音等網絡平台中有部分用户製作、發佈、傳播、轉載了大量以委託人的肖像、姓名為主要內容,並配以其他侮辱、恐怖、低俗、醜化的文字、圖片、聲音等元素對委託人的人身、人格、尊嚴進行欺辱及貶損。該等內容極具攻擊性、侮辱性與貶損性,並被大量網絡用户瀏覽、評論、保存、使用。
聲明稱,此等行為對委託人的名譽造成了巨大的貶損,降低了委託人的社會評價,對委託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帶來嚴重影響,並由此產生了惡劣的社會效果,已構成嚴重的侵權行為。聲明稱,應委託人之要求,已就相關情節惡劣的侵權行為採取了保全措施,並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而2月2日公告中提及的名譽權糾紛一案是否與2022年5月發佈的這份聲明有關,暫無確切消息。但知情人表示,此次丁真方提起訴訟,確實與之前網絡上對丁真進行人身攻擊有關。關於此次訴訟的具體情況,封面新聞記者聯繫了丁真作為投資人的四川小馬少年文化傳媒工作室,但截至本文發稿時,暫未獲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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