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5.3萬名事實孤兒納入保障範圍
記者25日從民政部舉行的2021年第一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自2020年1月1日,民政部等中央12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開始實施,截至2020年年底,全國已有25.3萬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被納入保障範圍,其保障標準參照孤兒,目前平均每人每月可領取1140元。
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副司長倪春霞介紹,通過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對25.3萬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分析發現,其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符合失聯、重殘、失蹤等情形的兒童11.42萬人,佔比45.1%;父母雙方均重殘的兒童6.93萬人,佔比27.4%;服刑人員子女2.09萬人,佔比8.3%。還有很多其他組合情形,如父母一方重殘、一方失聯的兒童0.77萬人。
從區域分佈看,廣東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人數最多,共2.8萬人。其次為湖南2.3萬人、安徽1.9萬人、河南1.7萬人、貴州1.6萬人、雲南1.5萬人。上述6省數量佔全國總數的46.6%。
從受教育程度看,學齡前兒童2.89萬人,佔比11.5%;小學在讀10.94萬人,佔比43.2%;初中在讀6.14萬人,佔比25.3%;高中、大中專及以上在讀3.29萬人,佔比13.0%,其他情形1.75萬人,佔比為7.0%。另外,從健康狀況看,95.7%的兒童身體健康。從户籍狀況看,85.3%的兒童為農業户口。
2020年年底,民政部會同公安部、財政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
為解決父母失聯認定、影響部分兒童納入保障範圍的難題,《通知》明確3種認定方式,分別是:先報案,公安部門接警處置查找,出具查找情況回執單;對公安部門難以出警處置查找的,採取“個人承諾+鄰里佐證+村(居)證實+鄉鎮(街道)查驗+民政部門確認”的方式認定;對其他複雜情形,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解決,即村(居)提方案、鄉鎮(街道)查驗,最後由縣級兒童保護協調機制研究確定。(焦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