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盧旺達使館調整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受理要求

中新網2月22日電 據中國駐盧旺達大使館微信公眾號消息,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嚴峻,國際旅行交叉感染風險較大,建議大家“非必要、非緊急、不旅行”。如確有必要赴華,為避免經多國中轉交叉感染風險,更好保障旅客健康安全,自2月22日起,駐盧旺達使館對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受理要求調整如下。

一、關於航班選擇

自盧旺達赴華中外人員須選擇直飛航班,駐盧旺達使館不受理自盧出發,經其他國家或地區中轉赴華的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申請。申請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時須同時上傳以下材料:盧旺達生物醫學中心出具的登機前48小時內的核酸和血清抗體雙陰性證明、機票行程單、手持護照照片、在盧居留證明(盧旺達公民出具身份證,中國公民出具居留簽證或護照上第三國出境章、盧旺達入境章)。

二、關於自第三國來盧中轉

(一)對於始發國有赴華直飛航班的人員,請勿前往盧旺達轉機,使館不受理此類人員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申請。如執意來盧中轉,導致不能赴華所造成的損失,由相關人員自負。

(二)對於始發國無赴華直飛航班的人員,考慮到當前盧機場尚不具備快速檢測條件且在盧轉機面臨感染風險,請第三國人員儘量避免來盧轉機回國。如確需來盧轉機(包括搭乘其它交通工具通過陸地邊境來盧乘機回國),請分別在始發國和盧旺達完成滿足相關要求的檢測,向中國駐始發國使領館和駐盧旺達使館分別申領健康碼(需上傳的材料請參照本通知第一條)。

三、關於赴華前的隔離要求

(一)所有在盧企業和項目擬回國中方人員須在登機前至少14天進行隔離閉環管理,申請健康碼時還需上傳企業和項目出具的回國人員《隔離滿14天證明》(模板見附件)。對於未對擬回國人員進行隔離管理或存在防控漏洞的企業和項目,使館對其回國人員不發健康碼。

(二)其他情況的擬赴華中外人員,請務必做好個人防護。在檢測後、登機前做好居家隔離,切勿再安排外出購物、就餐、會友、赴銀行辦事等活動,儘可能安排可靠專車閉環送至機場,候機和乘機全程注意加強防護,堅持佩戴口罩等防護裝備,將旅途感染風險降到最低。

四、關於疑似曾感染人員

核酸、血清IgM、IgG抗體等三項檢測中如有一項曾呈陽性且未接種疫苗的擬赴華中外人員,須向使館郵箱[email protected]發送當地醫院出具的載有肺部CT或X光結果的診斷證明以及2次核酸檢測陰性(採樣時間至少間隔24小時)證明,使館審核通過後,當事人經14天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檢測正常後,再申請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

駐盧使館特別提醒,赴華乘客應如實申報個人信息,包括感染史、接觸史和本人聯繫方式等重要信息,提供真實、有效的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證明及相關文件。如發現故意隱瞞病情、塗改偽造檢測報告、他人代檢等瞞報造假情況,將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附件:

隔離滿14天證明(模板)

茲證明:姓名,性別,護照號碼,XXX單位員工,擬搭乘2021年X月X日XXX航班回國,已於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於盧旺達XX省XX市(公司宿舍/酒店/租住房/自有房/其他住所)進行14天居家隔離,身體狀況良好,無咳嗽、咽痛、發燒、四肢乏力等症狀。

證明出具機構名稱及公章

2021年X月X日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312 字。

轉載請註明: 駐盧旺達使館調整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受理要求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