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法修訂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據新華社電 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國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央軍委法制局負責人介紹,此次修訂共修改54條、增加6條、刪除3條,調整了第四章、第五章的章名,修訂後的國防法共12章、73條。

該負責人表示,國防法堅決貫徹“全民國防”思想,明確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都應當支持和依法參與國防建設,履行國防職責,完成國防任務;新增全體公民增強國防觀念、強化憂患意識、提高國防技能,以及組織學生軍事訓練和公職人員參加國防教育,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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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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