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蘇寧金融研究院”(ID:SIF-2015),作者:付一夫,蘇寧金融研究院消費金融研究中心主任;36氪經授權發佈。
“我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3萬元人民幣,但是有6億中低收入及以下人羣,他們平均每個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
這是5月28日,總理在答記者問時講到的一番話,隨即引發熱議。
誠然,我國經濟的發展壯大有目共睹,人均GDP已突破1萬美元,消費升級熱潮風起雲湧,還有城市裏的商圈林立、車水馬龍、地鐵上隨處可見的iPhone手機都是國富民強的有力佐證。如此,在不少人看來,“6億人月收入1000元左右”這件事着實有些不可思議。
可是,在這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而又發展不均衡的泱泱大國面前,我們的認知都是狹隘且渺小的。若非王興一言,很多人大概都意識不到在“大學生遍地走”的中國,擁有本科文憑的人居然只佔總人口的4%;若非李迅雷一文,很多人大概都想象不到還有10億中國人沒坐過飛機、5億人沒用上馬桶。
而這些,又都是真切的事實。
數據不會説謊,我們不妨扒一扒統計資料,看看這6億人究竟是怎樣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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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0733元,即人均可支配的月收入為2561元。不過,並非所有人都處在這一收入水平,平均數往往無法反映事情的全部,我們還需從結構上對不同人羣的收入水平做一番深入考察。
按照《中國統計年鑑》的統計口徑,依據收入水平的不同,可以將全國居民人數進行五等份分組。從圖1可以更為清晰地看到:
我國收入水平最高的前20%數量的居民,2019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為76401元,摺合每個月約6367元,大幅度領先於其他80%的人;
位於第二、三梯隊的中等偏上收入羣體與中等收入羣體,2019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39230元和25035元,摺合每個月為3269元和2086元;
中等偏下收入羣體與低收入羣體,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則分別為15777元和7380元,摺合每個月為1315元和615元。
據此可知,佔全國總人口四成份額的中等偏下收入羣體與低收入羣體,剛好處在“月收入1000元左右”這一區間內,再加上中等收入羣體中一小部分收入較低的人口,規模便與總理提到的6億相當。
值得一提的是,從上圖中我們也能感受到國人的收入差距之大,其中收入最低的20%人羣,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還不及高收入人羣的1/10。
這從居民收入的基尼係數中也可窺探一斑。Wind數據表明,我國居民收入的基尼係數自2000年首次超過警戒線0.4以來,總體呈現出先攀升後穩定的態勢。但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至今,基尼係數從未低於0.46,而最近三年,更是逐年增大,由2015年的0.462升至2018年的0.468(見圖2)。
另外,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佈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也能説明問題。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3月,我國網民規模達到9.04億,其中有72.4%的網民(約6.5億人)月收入不足5000元,而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網民羣體佔比達20.8%,約1.88億人(見圖3);從年齡分佈上看,有將近90%的網民處於10~59歲的區間內(見圖4)。
數據暗示着這樣的現實:我國仍有近5億人不是互聯網用户。這5億人當中,又以小孩和老人為主。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19年我國0-15歲人羣佔總人口比重為17.8%,約2.5億人,而65歲以上老年人佔比為12.6%,約1.76億人,共計4.26億人。小孩由於還在求學階段,基本都沒有收入來源;至於老人,有些是依靠養老金維持生計,有些很可能還缺少最低的生活保障。在此基礎上,疊加1.88億月收入不足1000元的網民,其人口數量可想而知。
綜上所述,“6億人月收入1000元左右”的判斷,是對我國真實面貌的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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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6億低收入人羣又在哪裏呢?
農村肯定是佔據大頭的。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2359元,合月均收入3530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6021元,合月均收入1335元。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14389元,合月均收入1199元。結合60.6%的城鎮化率可知,我國農村居民規模達到5.516億,整體月均收入為1335元,而其中的2.758億人,月均收入低於1199元。
其實不難理解,農產品的附加值原本就偏低,而農村又缺乏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一旦上了年紀,農村居民便沒有相應的養老金可領,也無法從事農業生產活動或進城務工,更何況還有相當規模沒有收入來源的未成年人也是農村户口,整體收入也就難免偏低了。
從另一層面看,城鎮擁有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即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根據各省份經濟現狀的差異,最低工資標準可分為不同檔次。公開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我國最低工資標準絕對數字最低的是安徽,其最不發達地區的“第四檔”最低工資標準為1180元。此外,城鎮還有低保,這就意味着多數城鎮居民的收入都在1180元以上。
當然,並非所有城鎮居民都是如此,因為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前提是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因此那些失業者、個體户,以及很多外來務工的農村勞動力都不在最低工資的保障範圍內,他們便很可能成為城鎮中的低收入羣體,這部分人羣的規模亦是不容小覷。
更進一步,從區域分佈的角度看, 2019年我國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四大區域板塊,農村居民每個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1665.7元、1274.2元、1086.3元和1279.7元,其中,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見表1)。這與各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呈現出高度的正相關態勢。
從31個省市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數值也可看到,除了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江蘇等10個省市外,其他21個地區都低於全國平均線,其中雲南、青海、貴州、甘肅四個省份農村居民每個月收入低於1000元,最低的甘肅只有802.4元(見圖5)。
這些低收入人羣,特別是月收入只有1000元上下甚至更低的人,用總理的話來説,“在一箇中等城市可能租房都困難”。現在又碰上疫情,其處境之艱難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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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過後,民生為要。
針對“如何保障與改善困難羣眾的基本民生”這一問題,最根本的解決方案仍然是促進就業,只有就業得到保障,才能擁有穩定的收入來源,這也是為什麼中央把“穩就業”列為“六穩”之首。
近日發生的另一件事情,吸引了大眾的目光。
5月28日,總理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充分肯定了成都在允許流動商販臨時佔道經營方面的做法:“我們西部有個城市,按照當地的規範,設置了3.6萬個流動商販的攤位,結果一夜之間有10萬人就業。”
一時間,“地攤經濟”站上了風口。
“地攤經濟”,自古有之。從經營形式上看,其“三低”特質使之具備了一些獨特優勢:
創業門檻低,沒有店鋪租金的壓力,沒有太高的學歷、技能要求,很多人支個小攤、打開私家車後備廂就能賣貨;
失敗風險低,船小好調頭,從業者即便失利也能迅速“滿血復活”;
商品價格低,能讓居民擁有更多選擇,享受更多實惠。
然而,近些年在各地創建文明城市、衞生城市過程中,“地攤經濟”卻逐漸淡出了大眾視野,而煙火氣息也隨着小店和小商販們的“消失”而變得不再濃厚了。此次總理點贊成都,釋放了一個無比積極的信號,在遵守城市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放開“地攤經濟”,對相當一部分既無資本又無技術的低收入人羣而言,無疑是多了一個通過自身努力改變生存狀態的機會,對於激活城市經濟發展活力同樣意義重大,亦是真正體現了“以人為本”。
不過,讓月收入只有1000元上下的6億人增收致富這件事,並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就,我們需要做的還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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