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黃墩良 通訊員朱毅達)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昨日,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毒品犯罪案件審判工作狀況,公佈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記者瞭解到,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泉州市兩級法院共受理一審毒品犯罪案件698件,審結681件。判決生效的犯罪分子共778人,其中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90人,重刑率達11.6%。在審結的所有一審毒品犯罪案件中,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以販賣毒品案為主)450件,容留他人吸毒案220件,該兩類案件佔毒品犯罪案件總數的98.4%。
大肆販賣冰毒
一人死刑一人死緩
2016年3月初,袁雄為販毒向葉更友求購,葉更友與賴金生聯繫後,賴金生將1300克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交付給葉更友。次日,葉更友將其中的1千克冰毒交付給袁雄。
同年3月13日,袁雄拿出冰毒800克、葉更友拿出冰毒400克販賣給“東北客户”。不久,葉更友再次聯繫賴金生購得2千克冰毒。次日凌晨,公安機關先後抓獲葉更友、賴金生,當場從葉更友處繳獲冰毒2012.55克,從賴金生處繳獲現金6.35萬元、冰毒0.41克。隨後,公安機關在兩人住處查獲冰毒、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潮濕晶體一批及電子秤二台。
同年3月15日,公安機關分別抓獲袁雄和杜碧英,當場繳獲一批毒品。
經查,2015年-2016年期間,葉更友多次向杜碧英、鄭肖詠、曾伏虎販賣冰毒,袁雄8次販賣冰毒給潘鵬輝。杜碧英多次向章愷、林志斌販賣冰毒。陳瑞興三次在其宿舍內,容留林志斌吸食冰毒。
法院審理後認為,賴金生、袁雄、杜碧英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葉更友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陳瑞興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據此,法院判處賴金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葉更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袁雄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杜碧英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1萬元;陳瑞興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元。
生產販賣麻黃鹼
一人被罰100萬元
隨着國內製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合成毒品犯罪案件的增長,作為製造合成毒品原料的麻黃鹼、羥亞胺等製毒物品流入非法渠道被用於製造毒品的形勢愈發嚴峻。
據悉,2017年2月-3月,上官克澤夥同謝水平、謝益芳等人分兩次向謝仰傳購買1800千克麻黃鹼,後進行運送販賣。
2017年9月份,任胡榮、上官克澤、李明共同出資,組織張林等人在李明租用的廠房內非法生產製毒物品麻黃鹼,於同年9月底生產出麻黃鹼1900千克。同年11月份,一夥人再次在上述廠房生產麻黃鹼,後於11月25日凌晨被公安機關查獲,現場扣押鹽酸、甲基酰胺等製毒原料。經公安機關現場稱量、取樣鑑定,麻黃鹼合計為55.26千克。
據此,法院判處任胡榮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80萬元;上官克澤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100萬元。其餘10餘名被告人也分別受到懲處。
來源:泉州晚報社數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