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小偷入户盜竊,反被女子按倒在牀上摩擦三個小時,男子怒報警強姦

由 敖學農 發佈於 綜合

導讀:該案來源自真實案例,筆者摘錄主要案件事實,因內容限制,部分信息進行隱藏處理。



筆者不針對案中人的對錯,只分析案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識

時某構成盜竊罪,屬於入户盜竊的未遂犯

《刑法》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很多人可能會問,時某不是不是被發現了嗎,也就是並沒有拿東西走 咋就構成盜竊罪呢?

一般來説只要將他人佔有的財物通過秘密的手段佔為己有,達到了刑法中規定的

達到犯罪標準的數額,那就構成盜竊罪

的既遂。

但是對於特殊類型的盜竊罪,並沒有數額要求。在本案中就涉及到一種特殊的盜竊類型即

入户盜竊

。只要你帶着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進入他人房子,欲實施盜竊。這種特殊類型的盜竊罪

沒有數額上的要求

。本案中的時某欲實施盜竊,被甘某發現了,並沒有完成盜竊行為,但是時某依舊成立

盜竊罪的未遂

《刑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很多人可能認為甘某侵犯時某長達三個小時,應該構成強J罪,那麼我們根據詳細的法律知識來分析一下,甘某構成何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J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從以上法律中,我們可以看見構成強J罪的主體只能是男性,女性不可能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因此甘某不構成此罪。

儘管甘某不構成強J罪,構成強制猥褻罪,在這個罪名中,

犯罪的主體擴大到了全體人員,受害者也擴大到所有人。

在本案中,甘某不顧時某反對,強行進行三個小時的侵犯,已經構成此罪。


很多人都以為只有女性才會被侵犯,

事實上男性被侵犯的也屢見不鮮,只不過有很多男性礙於羞恥心沒能選擇曝光。

其實想想甘某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沒能完成盜竊,還被侵犯了一場,真是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