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作為基層聯繫羣眾的最前沿,村裏的大小事情都是由他們處理的,因此他們的一言一行農民最關心。如果工作方式失誤或越權,侵犯羣眾的利益,不但村民會不滿意,還影響到了國家的形象。
現在村委會換屆已經推遲到明年,將會和村支部換屆同年舉行,在村支書、主任一肩挑的政策下,對村幹部按照規章辦事的要求,也會越來越嚴格。好在針對村幹部在處理村級事務中,早就明文規定,對事關全村重大利益事情絕不能拍腦袋,自己説的算。對那些做得侵犯羣眾利益的事項,村民不但可以監督,還可以説不。具體是哪些事情呢,大家一起來看看。
處置集體資產對村集體所有的荒山、魚塘、耕地或者礦產資源等,這些都是屬於村集體成員所有,在對這些村集體資產資源使用的時候,必須將事項告知全體村民,得到大家同意認可才行。如果只是村幹部獨自拍板決定的,讓全體村民利益受損,對於這樣的處置方式,村民可以説不。
調整發包集體土地土地管理規定已經明確提出,農民土地承包期將再延長30年,當前土地確權工作正在加快進行,農民手中的承包地、宅基地界限範圍將會更加清晰明確。對那些藉助村集體建設理由,強制調整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的是絕對不允許的,還有對村民正常流轉土地,進行規模農業生產建設的,村幹部不能以任何理由進行阻礙,不給進行相關手續辦理。
補貼補助資金的發放農村耕地地力補貼、徵地補償費用、殘疾人救助金等,每年上級各部門都會下發這些資金給村裏,這些都是專款專用,對村裏指定的人羣使用。現在除了農民手中有了一卡通,隨着網絡的普及,農民可以很容易查到自己是否享有這些權益和資金標準。如果出現村幹部截留挪作那用,或者以權謀私照顧親屬的情況,都可以進行舉報説不。
集體工程項目的建設村裏或許都有農田水利、村村通道路建設等工程,這些項目涉及民生,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村民的生產生活。對於這些項目應該公開立項、承包,對在這過程中如果把關不嚴,私自交給他人建設,對項目的質量安全問題,村民可以説不。
農村各費用籌集現在為減輕農民負擔,早就取消了糧食税,還給農民種糧補貼,其他各種讓老百姓交的税費也是不斷削減。農民現在最熟悉的就是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了,而這兩項事關村民切身利益,交付標準都有明確規定。對此之外,村幹部以集資搞建設、上級要求的進行收費,必須有相關政策文件支撐才行,不然村民可以説不。
對於以上5件事,村幹部在工作中一定要小心規避,按照規矩辦事。如果遇到村幹部在這些事情上搞一言堂,村民都可以説不,相關部門還將追究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