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時報》瞭解,去年以來,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頻繁遭不明身份人員滋擾破壞,館舍外牆等多處被噴塗反華標語。加反華勢力還常年在中國駐加使領館門前滋事,包括拉反華橫幅、搞反華示威等。上述事件嚴重損害中方尊嚴形象,對中方外交機構和人員安全構成威脅,性質十分惡劣。據瞭解,中方已多次就此向加方提出嚴正抗議,但加有關部門迄今未採取有效措施杜絕類似事件,甚至還默許反華勢力滋事行徑。
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
加拿大媒體去年5月就曾報道説,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加拿大各地發生多起辱華事件,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的外牆上還被人噴塗辱華塗鴉。
去年5月,中國駐加拿大卡爾加里總領事館的外牆被人噴塗辱華塗鴉。
針對我駐加使領館的遭遇,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研究員楊希雨16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從國際法律法規的層面來看,《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明確規定,接受國負有特殊責任,採取一切適當步驟保護使領館館舍免遭侵入或損害,並防止一切擾亂使領館安寧或有損使領館尊嚴之事。
“外交從來講究對等。”楊希雨説,加拿大對中國的一些所作所為也引起了中國民眾的不滿,但是中方保障了加駐華使領館的安全與尊嚴,從未發生過民眾干預或影響其工作的情況。因此,中國駐加外交人員的安全與尊嚴理應受到加拿大當局的有效保護,正如他們在中國受到的有效保障一樣。在此方面,加拿大無視國際法,沒有負責任。
楊希雨告訴記者,加方不應指望中方單方面保障加駐華使領館的安全與尊嚴。加政府理應切實履行責任,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中方外交機構和人員的保護,確保中方機構和人員的安全與尊嚴不受侵犯。
從加拿大國內法律角度來看,把威脅性語言噴到牆上,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做法,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對於這種情況,加拿大當局漠視不管、任由事態發生,是對違法者的默許和縱容,釋放出錯誤信號。試想倘若美國駐加使領館遇到這種情況,加拿大可能早就出動警察維護。楊希雨強調,我國駐外使領館此前也遇到過威嚇和騷擾的情況,但像加拿大當局這樣默認和縱容、釋放錯誤信號的情況實屬罕見。
本文轉自環球網
來源:江蘇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