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錯換人生28年:許敏不應該找杜鵑鳥的麻煩,事情真不是它乾的

由 夏侯依絲 發佈於 綜合

網絡裏關於此次事件的文章一份又一份,各種有理有據的自由心證,各種不辯真假的關係圖,各種不明真偽的信息。坦白説,看到這麼多這麼亂的信息,除了氣憤,整個腦袋都是嗡嗡的。但不管怎樣,我都相信杜鵑鳥的一句話---事情不是它乾的!

我們用目前已知的,當事人自己説出來的事實為準繩,就可以得知,杜鵑鳥當年是剖腹產,怎麼可能下得了牀,換得了孩子???在這裏,我告訴所有網友,你們的不實猜測是誹謗,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這件事確實不是杜鵑鳥乾的!我以性命擔保!

那麼問題來了,許敏不可能換,杜鵑鳥沒體力換,而兩個孩子在醫院確確實實的被掉了包!大家是不是豁然開朗,原來是它啊?想不到你堂堂一個國家綜合三級綜合醫院,竟然也會幹出這種破事來!你給許敏一個解釋,你給所有的網友一個解釋!

按照正常醫療糾紛流程,醫院首先得成立一個工作組來調查此次事件,封存當年原始醫療檔案!該是工作失誤判工作失誤,該是人為責任需要判責任!兩者不管那個理由,都需要有一個實際責任人出來,都需要調查當事人當年的實際情況!

萬萬沒想到,當事護士郭希志同志,竟然失聯至今!一個還在醫院領退休金的老同志,它竟然找不到了!!那麼我問醫院,你們有沒有成立調查組?有沒有調查當事人?有沒有核查當年的真實情況?

一個國家公立醫院,你的錢都是屬於國家的!在事情沒有調查清楚前就選擇賠款,這是在用一個錯誤掩蓋另一個錯誤!這是在對國家犯罪!是犯法的!

我支持許敏向醫院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呼籲xx醫院尊重事實,尊重法律。找到失聯的老同志,讓它站出來,向大家好好解釋嬰兒手環到底是怎麼同時掉落的,又是怎麼同時戴錯的……是非總有公斷!公道自在人心!

正所謂冤有頭債有主,杜鵑鳥用事實證明不是它換的,那大家就不要去糾結不相干的它。當務之急是幫忙找到失聯的老同志郭希志,唉,你説這七老八十的了,還到處瞎跑,一看就不是省心的!萬一一個不小心掉茅坑裏上不來了咋辦?

結束語

打破頭也想不到,在什麼情況下才會導致兩個嬰兒的手環同時掉落,還毫不猶豫地戴反!杜鵑鳥大三陽在醫院是確認的,在當年可是要隔離生產的,又是什麼樣的鬼使神差,讓本不能見面的兩個嬰兒發生了命運的交錯呢?

套用我國非著名網友的神評:這個事件的主要責任人就是這兩個嬰兒!他們兩個覺得換衣服換手環好玩,就自作主張給換掉了!我也覺得這理由不錯,估計杜鵑鳥會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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