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逾期審驗 1366人將被註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東北網7月19日訊(侯亞男 記者 陳南竹)記者從哈市交警部門瞭解到,因超過三年未按時參加駕駛證審驗,1366名持有大中型客貨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人將被註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五種車型駕駛人被記分後應按時參加審驗
據介紹,持有大型客車(A1)、牽引車(A2)、城市公交車(A3)、中型客車(B1)、大型貨車(B2)駕駛證的駕駛人,具有駕駛大、中型車輛的資格,是重點車輛是駕駛人,在構建安全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中起到重要作用。為提高重點車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法治意識、規則意識、文明意識,如果這五種車型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分且尚未達到12分的,就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除此之外,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以及校車駕駛人,也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接受審驗。
逾期未審驗將被處罰,甚至註銷最高準駕車型 保險公司可以此為由拒絕賠付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八條規定: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並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註銷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這次哈爾濱市轄區將被註銷最高準駕車型的1366名駕駛人就屬於這種情形。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五條規定: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駕駛證未審驗駕駛機動車若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除將面臨交警部門罰款外,保險公司可以此為由拒絕賠付。
參加審驗方式多,記分週期結束應儘快辦理
為方便駕駛人蔘加審驗教育學習,辦理違法記分審驗業務,哈爾濱交警部門落實公安部及省公安廳交管局“放管服”改革措施,正式啓用互聯網學習教育平台,駕駛人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互聯網審驗教育,即可足不出户辦理駕駛證審驗。
特別提醒:校車駕駛人及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以及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以參加現場教育的形式進行審驗,駕駛人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預約審驗現場教育場次,按時到現場進行審驗學習。
附件:逾期駕駛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