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0日電(曹年潤 王恩博)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表示,要為資本設置“紅綠燈”,依法加強對資本的有效監管,防止資本野蠻生長。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組成員、清華大學法學院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張晨穎向中新社記者表示,設置“紅綠燈”即在憲法、法律法規的制度框架下,劃清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依法監管。首先明確法律規則,通過各種指南、解讀、示範性案例等等明確、細化規則,提高法律規則的透明度,鼓勵資本合規經營,防患於未然;其次,依法監管、公平監管,堅持發展與規範並重;再次,依法裁判,遵守實體、程序規則,對於違法行為依法懲處,一視同仁,做到特殊預防與一般預防相結合,防微杜漸。
為資本設置“紅綠燈”意味着什麼?專家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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