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起女巫,大家可能想到的是在月黑風高夜一個騎着掃把在天上飛的邪惡老太婆。可是在中世紀女巫卻成了法官和劊子手甚至別有用心之人斂財的工具。在十四世紀中期,黑死病爆發。奪走了歐洲三分之一人的生命,在這種環境下,人們重新思考了生命的意義。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相繼衝擊着舊執政者的權利,這些執政者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利,將瘟疫爆發的原因全部嫁禍給巫術,並引發慘無人道的破壞女性運動,史稱——女巫審判。這是一場沒有公平可言的審判,因為你被懷疑是女巫的那一刻起,就相當於判了死刑。在當時人們鑑別女巫的法子更是千奇百怪,有水淹法、火燒法還有甚者看眼淚鑑別女巫。這場持續三百多年的浩劫大體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在當時歐洲君權和神權相互交織,很多人信奉君權神授。簡單點説就是執政者的權利是上帝賦予的,而教廷代表上帝。這也讓教廷在當時至高無上,但是文藝復興後神權被質疑。教廷的威信受到威脅,於是便對一些懷疑教廷或者對抗教廷的打成異端。這些異端往往會遭受非人的折磨,為了讓這些審判合法化,兩位教廷的人員便出版了影響這場浩劫的《女巫之錘》。這本書的出版徹底將最醜陋的人性,展現在世界面前。也讓女巫審判正式走入第一階段。而當時的執政者們,還把此書當做\"寶典\"一樣,正大光明的執行女巫審判。從此獵殺女巫的熱潮由此展開,而幕後更大的受益者就是教廷。不幸的是皇宮的貴族們看到教廷通過女巫審判得到好處之後,也都開始蠢蠢欲動。
此時就進入了第二階段,當時歐洲的王公貴族想要通過百姓來獲得更多的税收,於是便以審判女巫為由在各個鄉鎮樹立威信。
而在執行這個政策時也讓很多官吏起了歹意,因為這些官吏知道只要審判的對象被處死,那麼這個人的所有財產都會被充公。
説好聽點叫充公其實都是充給這些官吏的腰包裏,所以他們知道只要自己審判的女巫案件足夠多,那麼自己就能賺到盆滿缽滿。之後教廷王公貴族和手下的官吏們一拍即合,於是女巫審判案件成幾何式增長。甚至有一些法庭會專門針對有錢的女性來進行審判,甚至鼓勵底層百姓舉報有錢的女性為女巫來換取賞金。
而人們更加珍惜這來之不易的稀有權利,於是更加變本加厲。他們有的是為了一己私慾、有的甚至是為了發泄便無中生有的去舉報身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