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劉磊營救跳河輕生女子時,不幸被水流捲入,壯烈犧牲,被批准為烈士。老鄉唐某成卻在微信羣中與網友討論劉磊烈士的英雄事蹟時,公然發表侮辱性言論,不僅侵害了劉磊烈士的名譽,還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檢察機關對此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捍衞英烈權益。
9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一批檢察公益訴訟起訴典型案例,湖南省常德市檢察院訴唐某成侵害劉磊烈士名譽民事公益訴訟案就在其中。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和榮譽等權益是社會正義的重要組成內容,承載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民族情感,具有社會公共利益屬性。
2019年3月28日,湖南省常德市檢察院在石門縣人民政府官網發佈的《微信羣內辱罵烈士劉磊!石門網民唐某成被行政拘留15日》通報中發現,唐某成在微信羣內公然辱罵烈士劉磊,侵害了劉磊烈士的名譽,傷害了其親友及社會公眾的情感,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4月3日,常德市院對本案線索以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立案。檢察人員赴劉磊烈士家鄉石門縣當面徵詢劉磊烈士近親屬意見,全體近親屬書面聲明不提起民事訴訟,並同意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隨後,檢察機關到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等單位調取行政執法卷宗及烈士評定文件等資料並詢問唐某成後查明,唐某成明知其行為可能侵犯烈士名譽,仍然在微信羣中發表侮辱劉磊烈士的不當言論。5月10日,常德市檢察院向常德市中級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令唐某成通過湖南省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6月19日,本案開庭審理。在法庭辯論中,公益訴訟起訴人發表出庭意見:認為被告唐某成公開發表侮辱性言論,詆譭劉磊烈士的品德和形象,侵害了其名譽,引起眾多網友的極大憤慨,傷害了其親友和社會公眾的情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對侵害英烈名譽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旨在對全社會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崇尚英雄、學習英雄、傳承英雄精神的社會風尚。
法院當庭作出判決,支持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唐某成表示不上訴並當庭通過省級媒體湖南都市頻道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來自消防、學校、當地羣眾代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軍事檢察院近200人聽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