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李萌博
南京玄武湖北側有一處30多層高的雙子公寓樓,近日,有業主因家裏油煙味太濃,忍不住航拍,竟然發現樓頂有兩層、總面積近3000平方米的違建玻璃房。物業表示,違建在他們來之前就有了。公寓前管委會稱,違建被出租辦公,他們也無奈。而街道辦城管部門則表示,他們接到過多次舉報,但現在不是拆除這一違建的時機。
很難想象,在南京玄武湖邊,竟然會有這麼觸目驚心的違章建築。據相關人士介紹,這座樓因為違建的存在,整個樓的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都沒有了,樓頂通道封死,居民沒法到樓頂,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同時,兩層3000平米的玻璃違建房對整座樓的質量難免也會造成破壞。
人們禁不住要問,這一違建危害性這麼大,當初是怎麼建起來的?在建築的過程中,相關部門是沒有發現還是熟視無睹呢?建成了之後,相關部門又為什麼不依法進行整治拆除呢?正如有網友戲言的那樣:普通老百姓哪怕在樓頂上搭個棚子,都會很快被城管監測到,接着就會來處罰,可為什麼南京這座樓上這麼大的違建這麼長時間卻“安然無恙”呢?違建的主人是誰?背後又有什麼背景呢?
近年來,違章建築早已經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拆除違章建築也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規可以遵循。一旦發現有人蓋違章建築,物業應該制止,並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而接到羣眾舉報後,城管等部門應該依法進行查處,可以採取斷水斷電等強制措施,並及時進行拆除。同時,拆除違建的花費應該由違建當事人承擔。
具體到南京這一高層公寓違建上,顯然公寓的管理方及物業是失職的,對違建的成因都在閃爍其詞,雖然意識到違建的安全隱患眾多,但在如何解決違建問題上顯得無可奈何。
按説拆違應該是當地城管等部門的職責所在,發現違建,拆就是了,然而,根據當地城管的説法,他們接到過多次舉報,但由於多種原因一直沒有去拆除,現在不是拆除這處違建的時機。
拆違居然還得等時機,當地城管部門對這處違建曖昧的態度讓人質疑。既然已經明確是違建了,又存在那麼多安全隱患,不管背後是什麼原因,只要不去拆,就是不作為。而這種不作為的後果可能隨時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
所以,不管是什麼原因,也不管違建的主人是誰,政府職能部門在拆除違建的問題上沒有猶豫不決的理由。對於拆除違建,不需要等什麼最佳時機,有了羣眾舉報,既然確實是違法了,那就得抓緊行動,把違建徹底拆除,給羣眾一個滿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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