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我們大眾熟悉而又陌生的國度。選舉也是我們熟悉而又陌生的政治活動。在吃本屆美國大選的巨瓜之前,先了解一下美國特色的選舉人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美國是民主國家,實行普選制。但是美國總統大選和絕大部分民主國家採取的一人一票的直接選舉不同,美國採用的是選舉人制度。這也是全世界獨有的“半直接選舉”,堪稱美國特色。
全美有538張選舉人票,參眾兩院議員535人就是535票,再加沒有議會席位的首都華盛頓特區有三張選舉人票,一共就是538張。形式上,總統是選舉人投票選出的,但是實際上選舉人投票只是純粹的選票確認儀式。因為選舉人不是按照自己的意志投票的,而是根據所在州的選民投票結果行禮如儀,也就是説起決定作用的是選民選票。那麼,這不是和直接選舉一樣嗎?還是有很大不同的。這就要涉及到選舉人制度的精髓——“贏家通吃”。
一個名候選人如果在某個州獲得的選票比對手只多一票,那麼這個州的所有選舉人票都歸這位贏家獲得。全美除了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外,都用了“贏家通吃”的計算選舉人票。
“贏家通吃”會造成一種微妙的結果——在選票很接近的情況下,有些選舉人因為選票結構不合理,支持票集中在一些人口大州,會出現贏了普選票數,但是輸了選舉的結果。歷史上一共發生過五次這樣的現象。
最近就發生過兩次,2000年小布什和戈爾的競選中,戈爾就是多贏了50萬張普選票,卻輸了選舉人票。2016年特朗普也是這麼贏的。
為啥兩次都是民主黨候選人倒黴呢?那是因為民主黨在美國第一人口大州加利福尼亞佔有壓倒性優勢。加州人口近四千萬,比第二人口大州得克薩斯州多了一千多萬人口,人口遙遙領先。民主黨在加州有壓倒性的優勢,按照選舉人制度的限制,多出了的三四百萬選票不影響選舉結果,成了“冗餘的支持票”。
“冗餘的支持票”還產生了一個副作用,就是民調誤差。美國大選的投票人數通常在1億左右,三四百萬選票佔比高達3%到4%。這對選舉沒影響,卻影響了選前的民調。按照人口抽樣的民調難以排除這部分冗餘,導致民主黨候選人的民調數據虛胖了3%到4%,這一點非常重要。許多解讀選前民調時,很多評論者忽視了這一點。在這次選舉進程中,拜登的民調一路領先,但是要修正掉這三到四個點。
言歸正傳,既然選舉人制度不能反映真實的普選民意,那麼為什麼不被廢除修改呢?
第一個原因是美國憲法的地位很高,非常牢固,很難修改。選舉人制度的一點爭議不至於引發對憲法的挑戰。
第二個原因是選舉人制度對普選票的“遮蔽”,未必是壞事。美國各地人口分佈差異巨大,如果只看普選票,變成了加州、德州、紐約州這樣的人口大州受重視,人口小州無人問津,那麼聯邦制也難以維持了。
第三個原因是“贏家通吃”明顯有利於大黨,不利於小黨。美國兩黨對此當然心知肚明,也就默契地擱置了這個議題。
由此可見,民主制度並非一人一票的無腦簡單,還是有設計上的用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