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6日訊 (記者 徐自立 馬先震)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6份行政裁定書顯示,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因涉嫌傳銷,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凍結其相關銀行的涉案資金賬户。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裁定,凍結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在寧波銀行明州支行、中國建設銀行寧波市鄞州支行、中國銀行寧波市鄞州分行營業部開設的3個賬號(後2個賬號現已解除凍結)。同時,相關公司諾斯貝爾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開設的賬户也因此被裁定凍結。
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20)豫0402行審125號)顯示,申請人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7月1日向法院申請對被申請人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涉嫌傳銷資金的銀行賬户予以凍結。本案現已審查終結。
經審查,申請人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涉嫌傳銷行為一案中,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隱匿涉嫌傳銷資金,決定向本院申請對被申請人在相關銀行的涉案資金賬户予以凍結。
法院認為,申請人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對被申請人在銀行的涉案資金賬户予以凍結符合法律規定,根據《禁止傳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裁定如下:對被申請人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在寧波銀行明州支行的賬號33×××41准予凍結。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20)豫0402行審126號)顯示,申請人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涉嫌傳銷行為一案中,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隱匿涉嫌傳銷資金,決定向法院申請對被申請人在相關銀行的涉案資金賬户予以凍結。法院裁定如下:對被申請人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寧波市鄞州支行開設的賬號33×××85准予凍結。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20)豫0402行審127號)顯示,經審查,申請人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涉嫌傳銷行為一案中,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隱匿涉嫌傳銷資金,決定向法院申請對被申請人在相關銀行的涉案資金賬户予以凍結。法院裁定如下:對被申請人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在中國銀行寧波市鄞州分行營業部開設的賬號37×××22准予凍結。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不過,上述3份行政裁定所凍結的3個賬號已有2個被解除凍結。
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20)豫0402行審126-1號)顯示,申請人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凍結被申請人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涉嫌傳銷資金的銀行賬户一案,法院於2020年7月1日作出(2020)豫0402行審126號行政裁定,對涉案賬户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寧波市鄞州支行開設的賬號33×××85准予凍結。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7月28日向法院申請解除對上述賬户的凍結。
法院經審查認為,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的解除凍結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規定,裁定如下:解除對被申請人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寧波市鄞州支行開設的賬號33×××85的凍結。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20)豫0402行審127-1號)顯示,申請人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凍結被申請人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涉嫌傳銷資金的銀行賬户一案,法院於2020年7月1日作出(2020)豫0402行審127號行政裁定,對涉案賬户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在中國銀行寧波市鄞州分行營業部開設的賬號37×××22准予凍結。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7月28日向法院申請解除對上述賬户的凍結。
法院經審查認為,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的解除凍結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規定,裁定如下:解除對被申請人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在中國銀行寧波市鄞州分行營業部開設的賬號37×××22的凍結。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此外,相關公司諾斯貝爾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也牽涉其中。
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20)豫0402行審121號)顯示,申請人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7月1日向本院申請對被申請人諾斯貝爾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傳銷資金的銀行賬户予以凍結。本案現已審查終結。
經審查,申請人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涉嫌傳銷行為一案中,查明涉嫌傳銷資金流入被申請人的涉案銀行賬户,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隱匿涉嫌傳銷資金,決定向本院申請對被申請人在相關銀行的涉案資金賬户予以凍結。
法院認為,申請人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對被申請人在銀行的涉案資金賬户予以凍結符合法律規定,根據《禁止傳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裁定如下:對被申請人諾斯貝爾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開設的賬户76×××01(限額3370.8936萬元)准予凍結。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姬存希Gichancy是一個天然護膚品品牌,產品包括基礎護理、身體護理、潔面卸妝、面膜、彩妝和男士系列等品類,涉及蝸牛原液煥顏乳、蝸牛原液柔膚水、洗髮濃縮原液、奢華雅光口紅等,主要通過線上電商平台及微商等渠道進行銷售。浙江姬存希化妝品有限公司現由許科輝全資持股。
諾斯貝爾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座落於廣東中山市,2004年由諾斯貝爾(香港)公司發起創立,註冊資金2000萬港幣,公司佔地面積50畝,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專業OEM&ODM;貼牌生產商。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青松股份,300132.SZ)持有其90%股份。
青松股份財報顯示,諾斯貝爾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為其控股子公司。2018年11月8日,青松股份以發行股份和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購買諾斯貝爾(香港)無紡布製品有限公司等19名交易對方合計持有的諾斯貝爾90%股份。諾斯貝爾90%股份總對價為24.30億元,其中,以發行股份的方式支付15.1044萬元,以現金方式支付91956萬元。自2019年5月起諾斯貝爾併入上市公司財務報表。
《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傳銷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停止相關活動;
(二)向涉嫌傳銷的組織者、經營者和個人調查、瞭解有關情況;
(三)進入涉嫌傳銷的經營場所和培訓、集會等活動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查閲、複製、查封、扣押涉嫌傳銷的有關合同、票據、賬簿等資料;
(五)查封、扣押涉嫌專門用於傳銷的產品(商品)、工具、設備、原材料等財物;
(六)查封涉嫌傳銷的經營場所;
(七)查詢涉嫌傳銷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的賬户及與存款有關的會計憑證、賬簿、對賬單等;
(八)對有證據證明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可以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採取前款規定的措施,應當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書面或者口頭報告並經批准。遇有緊急情況需要當場採取前款規定措施的,應當在事後立即報告並補辦相關手續;其中,實施前款規定的查封、扣押,以及第(七)項、第(八)項規定的措施,應當事先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書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