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8日從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了解到,2020年,全國審計機關深入揭示重大違紀違法、擾亂經濟秩序,以及發生在羣眾身邊的“微腐敗”“小官鉅貪”等問題,共向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等移送問題線索近4000件,涉及4000多人。全國共審計1.8萬名領導幹部,查出負有直接責任問題金額700多億元。
在開展扶貧領域相關審計,推動如期完成目標任務方面,完成對全國832個貧困縣的審計全覆蓋,“十三五”期間共推動追回、盤活和發放資金770多億元,向各級紀檢監察、司法機關和主管部門移送問題線索及典型問題5900餘件,督促追責問責1.23萬人。“只有對管理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相關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無一遺漏、無一例外、全面覆蓋,才能體現審計無禁區,形成一種常態化、動態化震懾,讓權力始終對法律和監督懷有敬畏之心,讓不法分子摒棄僥倖心理和‘過關’思想。”審計署主要負責人表示。
記者注意到,2020年1月至11月,全國共審計6萬多個單位,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2200多億元。在對就業優先、減税降費、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創新創業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上,推動清理收回、加快撥付或清償欠款、退還税費等380多億元,健全完善保就業、科技創新等方面制度80多項,並組織開展中央財政2萬億元直達資金專項審計,促進資金分配更加科學合理、資金使用更加嚴格規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侯顆)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