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本級參保職工,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提高了,個人需要承擔的醫療費減少了。
7月12日,記者從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瞭解到,根據近期已執行的《關於進一步完善自治區本級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自治區本級參保職工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乙類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下調5個百分點,對於未經轉診轉院或備案異地就醫的,允許按規定報銷部分住院費用,進一步提高自治區本級參保職工醫保待遇水平,減輕他們的就醫費用負擔。
自治區醫保局待遇保障處處長牟新偉説,此次調整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保待遇政策,是在分析比對自治區本級與烏魯木齊市、昌吉州職工基本醫保待遇水平的基礎上,按照“同城同待”的原則進行的。調整比例的確定,綜合考慮了自治區本級醫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參保職工整體的醫療待遇負擔水平等。調整後,自治區本級與烏魯木齊市、昌吉州職工基本醫保政策基本一致,待遇水平趨於統一,實現職工待遇區域均衡。
此次調整惠及約36萬名參保職工。牟新偉説,今後將繼續不斷完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紮實推進醫保惠民工程,穩步提高各族參保羣眾醫保待遇水平,切實增強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高5%,下調5%,
分別意味着什麼分別意味着什麼??
01
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自治區提高區本級職工基本醫保住院報銷比例。在職人員住院,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由90%調整為95%,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由85%調整為90%,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由80%調整為85%,退休人員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分別增加5%,但最高報銷比例不超過95%。
牟新偉説,根據初步測算,這項政策每年可減輕自治區本級參保患者醫療費用負擔4600萬元。
02
乙類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下調5個百分點
乙類藥品、某些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在進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之前,需個人先行自付部分費用。此次,自治區下調參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乙類藥品、需先行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先行自付比例。乙類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0%調整為5%,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5%調整為10%,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使用的醫用耗材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調整為15%。
牟新偉説,這一政策可進一步縮小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與實際報銷比例的差距。根據初步測算,每年可減輕自治區本級參保患者醫療費用負擔5500萬元。
03
未轉診或備案,異地就醫住院費可報銷
根據規定,參保人員想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須辦理醫療保險長期異地備案或轉外就醫手續。針對實際工作中,參保職工反映的需求,此次自治區調整了報銷政策。
在保障參保職工就醫需求的礎上,引導合理有序異地就醫,對未按規定辦理轉診轉院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在外就醫的,發生的住院合規醫療費用,由過去不予報銷改為較自治區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降低15%予以報銷。
來源:烏魯木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