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留在蘭山過年!1000元現金補助、留崗紅包、過年禮包……

由 濮陽南煙 發佈於 綜合


關於鼓勵省外客商、員工

春節期間留在蘭山過節的若干措施

各鎮街道,經開區,區直各部門單位,蘭山商城管委會:

為切實感謝廣大外來建設者對蘭山發展作出的積極貢獻,對 大家顧全大局,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付出的努力,區委、區 政府向廣大外來建設者及親屬致以新春的祝福!同時鼓勵省外客 商、員工留在蘭山過大年,共度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經研究, 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減免房屋補貼

1、倡導各類房東給予留蘭山過年人員減免至少半個月以上租金或免費延長至少半個月以上的租期。

2、春節期間,對承租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房產的最終承租人(非山東籍),選擇留蘭山過年的,出租方給予半個月的租金減免或免費延長半個月租期。

二、發放留蘭補貼

3、提倡企業職工就地過年,支持企業錯峯放假、調休,鼓勵企業發放“留崗紅包”、“過年禮包”,組織開展“共吃年夜飯”等“一起過年”送温暖活動,做好生活、防疫等全方位保障。春節期間,面向重點企業(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以上建築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等四類規模以上企業)在蘭過年的省外務工人員,每人一次性發放 1000 元現金補助(以繳納社保為準)。企業安排省外員工留蘭的,按每人 500 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

4、春節期間(2 月 11 日-2 月 17 日)全區各大型超市、主要商業綜合體每天正常營業 6 小時以上,實際經營面積 2000 ㎡ -5000 ㎡的每天補助 3000 元,5000 ㎡(含)以上的每天補助5000 元。各物資供給單位要加強調配,各相關部門加強對市場價格的監測與巡查,確保各項物資供應充足、價格穩定。

三、就業保障服務

5、公共就業服務不打烊,充分利用線上線下服務渠道,舉辦好“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等重點就業專項服務活動,持續開展線上招聘活動,為外地員工提供不斷線就業服務。

6、暢通勞動保障維權渠道,鼓勵用工單位穩定就業崗位,對春節假期上崗的職工,依法兑現加班費等工資待遇。大力推進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加強糾紛處置,確保春節前欠薪問題“雙清零”。

四、文體保障服務

7、在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文化館、圖書館、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場等由蘭山區管理的公共場所及設施全部免費開放,倡導所有景區免費開放。

五、健康保障服務

8、春節期間(2 月 11 日-2 月 17 日)區人民醫院、區婦保院及各鎮(街道)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免收門診、急診掛號費、一般診療費,健康體檢七折優惠,中醫理療七折優惠。

9、大力開展健康宣傳和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導務工人員提升疫情防護、防控意識。督促用工單位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加強員工健康管理,對留蘭外地員工免費提供必要的防疫物資保障。

六、安全保障服務

10、應急管理和各級行業主管部門督促用工單位築牢節日期間保障職業安全底線,深入開展安全執法專項行動,規範用工管理、做好勞動安全保護,統籌安排春節期間的生產和作息,切實消除因春節期間加班生產造成的安全生產、職業傷害隱患,積極創造安全穩定的生產生活環境。

七、開展送温暖活動

11、商城各集團、市場主體,對所屬市場的外地商户進行詳細摸底,對有留在蘭山過春節意向的省外商户,安排專人一對一搞好服務;各商(協)會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對有留在蘭山過春節意向的省外會員主動搞好協調服務。

12、各基層黨組織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部門單位要組建服務小分隊,廣泛開展志願者服務活動,通過春節走訪、慰問等活動,讓留在蘭山過年的人員充分感受到家的温馨,確保過一個平安歡樂祥和的春節。倡導用工單位向遠在家鄉的員工家屬們送上一份祝福和年貨,提供細緻周到的人文關懷。

13、留在蘭山的客商、員工,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友人在本地過大年,如有身份證、護照辦理、問題諮詢等方面的問題,可致電蘭山公安諮詢(户政 0539-7303056,出入境 0539-7303016)。

八、減少人員流動

14、全區黨員幹部、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含教師、醫護人員等)非必要不離開臨沂,保障城市有序運行。確需離開的, 按照請銷假制度(出市報備)嚴格執行並做好登記備案。各學校幼兒園要鼓勵學生留蘭過年。各鎮街道、經開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鼓勵省外客商和員工留在蘭山過大年。

除指明具體時間外,上述春節期間是指 2021 年 2 月 11 日— —2 月 26 日。省外客商、員工是指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安機關登記在冊,且至 2021 年 3 月 1 日期間未離開蘭山的非山東籍的客商、 員工。公共場所相關政策落實必須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廣大市民要繼續做好個人防護,共同度過平安歡樂祥和的春節。

補貼發放辦法。企業發放範圍及人員認定,在蘭過年的外來務工人員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統計,各主管部門核實並蓋章,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後,由各主管部門申請資金併發放。

區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2021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