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印發《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實施意見》
南方日報訊(記者/黃進 通訊員/林蔭)日前,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完成南嶺國家公園主要建設任務和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到2035年,自然保護地陸域部分佔省陸域國土面積15%以上、海域部分佔省管轄海域面積8%以上。
《實施意見》是指導我省建設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全局性、綱領性文件,標誌着廣東省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工作全面展開。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完成南嶺國家公園主要建設任務,以及全省自然保護地整合歸併優化。完善自然保護地體系地方性法規、管理和監督制度,提升自然生態空間承載力,初步建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力爭保護管理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到2035年,自然保護地管理效能和生態產品供給能力顯著提高,自然保護地陸域部分佔省陸域國土面積15%以上、海域部分佔省管轄海域面積8%以上,實現嚴格保護、科學利用、精細管理、高效共享,全面建成具有國內先進水平和世界一流水準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實施意見》明確,堅決防止借整合優化之機把具有保護價值的重要生態區域或生態脆弱敏感區域調出自然保護地範圍,堅決防止把有嚴重問題的區域調入自然保護地範圍。對涉嫌違法違規的自然保護地問題地塊,堅持查處在前,嚴禁以“調”代“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