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印發意見: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納入救助
新華社消息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聚焦減輕重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着眼於統一規範制度,健全相應保障機制,對增強醫療保障制度託底性功能作出安排部署。
《意見》明確五方面措施:一是科學確定醫療救助對象範圍。統籌城鄉困難人羣,實施分類救助,確保精準施策。救助對象既覆蓋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同時也將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納入救助範圍,增強救助公平性、可及性。二是強化三重製度綜合保障。全面落實財政補助政策,分類優化資助困難羣眾參保政策,確保應保盡保。釐清三重製度功能定位,發揮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增強大病保險減負功能,強化醫療救助託底保障功能,按照“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做好制度功能銜接,發揮保障合力。三是夯實醫療救助託底保障。堅持保基本,妥善解決救助對象政策範圍內的基本醫療需求。合理確定基本救助水平,按救助對象類別,分類設定救助起付標準和救助比例。明確由統籌地區合理設定年度救助限額,並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下費用納入救助保障範圍。兼顧門診慢特病和住院救助保障,共用年度救助限額,統籌資金使用,實施傾斜救助。四是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加強醫療救助對象信息管理,做好高額醫療費用支出預警監測,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羣納入救助範圍。全面建立依申請救助機制,暢通救助申請渠道,增強救助時效性。實施分層分類幫扶,確保政策應享盡享。五是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助保障。發展壯大慈善救助,用好社會慈善救助資源,發揮補充救助作用。鼓勵醫療互助和商業健康保險發展,更好滿足基本醫療保障外的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