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林肯要求釋放黃之鋒等人,香港律政司回擊:荒謬!】香港“星島網”消息,亂港分子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去年參與非法集會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們6日分別被判監禁4至10個月。而美國國務卿布林肯今日(7日)發文提出荒謬要求,要港府立即釋放他們。香港律政司則發聲明斥責其要求荒謬。報道稱,布林肯今天在推特發文對黃之鋒等人被判監禁指手畫腳,他聲稱港府應該釋放所有“和平行使自由權利的人士”、“美國會與香港人同行”云云。對此,香港律政司7日則發聲明譴責,表示絕不同意個別人士提出的荒謬言論。聲明稱,香港的法律一直尊重和保障《基本法》下的權利和自由,但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是可受到限制,包括基於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權利和自由。聲明還提到,法庭處理案件遵循了適當的程序,如對判刑有所不滿,應通過既定及公平的機制以上訴的形式提出。而任何有關立即釋放被告的荒謬要求,非但不尊重法治,更會被視作企圖干預香港的事務。聲明強調,任何人都不應無理抨擊香港的司法和法律制度;而按“迴避待決案件”(sub judice)的法律原則,也不應肆意評論司法程序尚未完結的案件。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