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養犬年檢已啓動,快去給狗狗們上“户口”

由 度方針 發佈於 綜合

自5月1日起,北京市2021年度養犬年檢工作正式啓動,年檢時間為5月1日至12月31日。5月1日當日,全市共辦理登記年檢犬16515只,其中新登記辦證犬7968只,年檢犬8547只。

(圖為海淀區養犬辦、曙光派出所民警和寵物醫院醫生為居民辦理養犬年檢手續現場)

北京市公安局為方便市民辦理養犬登記、年檢手續,聯合農業農村部門在本市部分社區設立登記年檢免疫一站式服務站點,提供登記、年檢和狂犬病預防免疫一站式服務,為養犬羣眾創造便利、節省時間。

依據《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和《北京市養犬登記和年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全市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為了更好地開展養犬年檢工作,方便廣大養犬人辦理年檢手續,現將辦理2021年度養犬年檢手續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快到公安機關辦理年檢手續吧!

1.2021年度養犬年檢時間為5月1日至12月31日。

2.凡2020年度辦理了養犬登記、年檢手續的養犬人(單位和個人),應於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持養犬登記證到住所地公安機關辦理年檢手續,並繳納管理服務費。公安機關核實犬隻符合養犬標準、證件正確無誤後辦理年檢手續,並在養犬登記證上加貼養犬年檢標誌。

3.重點管理區內每隻犬第一年繳納管理服務費1000元,以後每年年檢繳納500元。一般管理區內每隻犬管理服務費的繳納標準,由各區人民政府確定。

4.在重點管理區內,每户只准養一隻犬,禁止飼養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公佈的禁養品種和超過體高標準的犬。對於不符合規定的犬,不予辦理年檢手續。

5.養犬人住所地發生變更的,養犬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原養犬登記證,到新住所地公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後,再辦理年檢手續。

6.養犬人將在一般管理區登記的犬轉移到重點管理區飼養的,應當符合重點管理區的養犬條件,並自轉移之日起30日內,持養犬登記證到飼養地公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同時補繳第一年管理服務費的差額部分。

7.養犬人將犬轉讓給他人的,受讓人應當自受讓之日起30日內,持原養犬登記證到住所地公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後,再辦理年檢手續。

8.養犬登記證丟失的,養犬人應當自丟失之日起15日內,持繳納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憑證或個人身份證明到原養犬登記機關補辦新證後,再辦理年檢手續。

9.犬死亡、失蹤或者養犬人放棄所飼養犬的,養犬人應當持養犬登記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養犬註銷手續。養犬人未辦理養犬註銷手續的,不得再養犬。

10.首次養犬的個人和單位,應當按照《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和《北京市養犬登記和年檢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登記辦證,並按規定繳納第一年管理服務費。

11.養犬人辦理登記、年檢手續後,應當及時攜犬到區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狂犬病免疫點對犬隻免費接種狂犬病疫苗,領取狂犬病免疫證明和免疫標識。

12.對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或未按期辦理年檢手續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和《北京市養犬登記和年檢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別忘了給我拴繩子

今年1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已於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訂的法律規定:攜帶犬隻出户應戴犬牌並系犬繩等。

平安北京提醒您

要做文明養犬人

養犬人應當依法、文明養犬,包括登記、年檢,為犬接種狂犬病疫苗;外出遛犬拴束犬鏈,注意避讓老人、孕婦、殘疾人和兒童;及時清理犬隻糞便,維護公共衞生;及時制止犬隻吠叫,不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來源 平安北京微信公眾號

編輯:高晨晨

流程編輯 邰紹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