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工作人員孔慶巖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關係
日前,經濟寧市紀委監委指定,濟寧市兗州區紀委監委對濟寧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工作人員孔慶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孔慶巖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貪慾膨脹,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收費管理職權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目無法紀,濫權妄為,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孔慶巖嚴重違紀違法,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寧市公安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孔慶巖開除黨籍處分,濟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由濟寧市兗州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