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判決——妙!非法捕撈者放流250萬尾魚苗 修復海洋生態資源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鄧慧慧 王彬 通訊員 李明 張欣 吳醒月 威海報道
7月14日,山東威海,雨過天晴。上午9時30分許,劉公島碼頭,在辦案檢察官見證下,工作人員將一袋袋許氏平鮋魚苗送入放流槽,250餘萬尾魚苗流入黃海。
這250餘萬尾魚苗價值200萬元,全部由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被告人郭某等承擔費用。
2018年5月起,郭某等人在休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170萬餘斤,並組織裝卸、運輸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玉筋魚至冷藏廠進行銷售獲利。
經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零六個月;同案的其他9人也均獲刑。
鑑於郭某等人的行為對海洋生態造成破壞,檢察機關同時對10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最終,郭某等人願意採用分批次增殖放流許氏平鮋魚苗和褐牙鮃共計960餘萬尾的方式,修復被其破壞的海洋漁業資源,並向檢察機關繳納了修復費用保證金。
每年的5月至9月,威海所在的黃海海域進入休漁期。當天威海天氣晴朗,温度適宜,水質優良,非常適合許氏平鮋魚苗生長,正是放流的大好時機。
早上8點,環翠區檢察院檢察官宋春光和同事曹琳琳便分頭聯繫海洋發展局和魚苗公司。魚苗公司負責人反饋,他們正在對魚苗進行稱重、分袋、充氧、裝車,保障按時送達。
承擔公益訴訟職能的威海市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任朱純媛陪同邀請的人民監督員也來到放流現場。工作人員正有條不紊將400箱育苗搬運到放流船上。朱純媛在岸邊認真查看魚苗情況,逐項確認準備工作。“這是我們第一次舉辦增殖放流儀式,讓社會各界共同見證,魚苗入海,公益訴訟才算真正達到了目的。”
增殖放流儀式上,環翠區檢察院檢察長張傑説:“非法捕撈案件,主要以恢復性司法為主,起訴不是目的,重要的是恢復被破壞的海洋生態。”環翠區政府副區長林青松則指出:“希望海洋發展部門和漁業執法機構,進一步加強與司法機關的聯動協作,嚴厲打擊禁漁期非法捕撈行為,向社會各界展示懲治涉漁違法犯罪的決心和信心,共同維護海洋生態,保障漁民合法權益。”
隨後,大家集體乘船到海上進行放流。30分鐘內,250餘萬尾許氏平鮋魚苗奔湧入海,在休漁期進入海洋生態循環中。
“被告人將分兩批次放流許氏平鮋和褐牙鮃共計960餘萬尾,價值853.4萬元,遠超過其非法捕撈所得。今天我們監督的是第一批放流,後續還會跟蹤放流到位。”宋春光介紹。
近年來,環翠區檢察院和區海洋發展局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了打擊非法捕撈犯罪的合力。該局綜治辦主任鄒旭升説:“通過對非法捕撈水產品行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方面使當地漁民認識到海洋漁業資源修復費用非常高,嚴厲打擊了非法捕撈行為,起到了很好的震懾作用,採用增殖放流的方式切實推動了海洋漁業資源的修復;另一方面也消除了守法漁民心理上的不平衡,保住了守法漁民的‘飯碗’”。
增殖放流既能補充漁業資源種羣數量,又能改善修復因捕撈過度遭受破壞的生態環境,是保持生物多樣性的一項有效手段。宋春光跟工作人員確認所有魚苗均已放流入海後,露出了安心的笑容。
漁民周大強説:“去年開海之後明顯覺得魚多了,我們收成也比以前好了。現在大家夥兒也都明白了,休漁期出去偷漁的話,被抓着了,又得罰錢又得判刑,不上算。現在咱都看得遠了,不圖這一時了。”
參加活動的人民監督員也深有感觸。人民監督員王衞東説:“今天的儀式,很好地發揮了查處一案、警醒一片的作用,有助於加強對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 人民監督員常愛英感慨:“長期以來,人們享受海洋帶來的舟楫之便、漁鹽之利、美麗風光,卻很少關注到海洋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和服務價值。今天這類活動,為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增添了新動力,希望今後繼續加強。”
儀式結束前,威海市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副主任張邕還在現場演示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舉報平台小助手——“隨手拍”,引導大家關注‘威海檢察’微信公眾號,找到‘隨手拍’,提交發現的違法線索,上傳圖片、視頻並舉報。檢察官表示,收到的每條舉報線索,都會盡快調查核實。來賓們紛紛拿出手機查看小程序。
劉公島碼頭的增殖放流活動結束後,檢察官們再次趕往9公里外的遠遙漁港,開展與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相關的普法宣傳。
宋春光坦言,回去後,將與同事們一起整理今天的增殖放流及普法宣傳情況,並結合近期市檢察院牽頭與市海洋發展局、環保局、海警局、海事局聯合會籤的《關於在海洋生態資源和環境保護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研究具體落實措施。“共同守護海洋生態環境,我們任重而道遠。”
據悉,2018年以來,山東省檢察機關積極開展海洋生態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貫徹落實“健全刑事制裁、民事賠償和生態補償有機銜接的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責任制度”,通過運用訴前檢察建議、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等手段,設立保證金繳納賬户等方式,持續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會同相關部門依法開展守護藍天碧水淨土保衞戰。共發現涉海洋領域案件線索97件,立案93件,辦理訴前程序案件75件,提起公益訴訟22件。清理近岸固廢、垃圾和海洋油污12097噸,退漁還海477畝,督促拆除違法建築202處,督促收繳行政罰款7820.3875萬元,追繳海洋資源修復費946萬元,增殖放流3390餘萬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