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人們經常會遭遇暴風雨和雷陣雨的天氣,雷雨時,但見電光閃閃,雷聲隆隆,風雨大作。
伴有閃電和雷聲的降水現象在我國東南沿海地區是經常可以遇到的。閃電的温度可達17000-28000℃,是太陽表面温度的3-5倍。大量的放熱導致放電過程中空氣變熱,水滴汽化,體積發生爆炸性膨脹,這種爆炸聲即隨之而來的雷聲,近者震耳欲聾,遠者如轆轆車過。
閃電的速度為每秒30萬公里,所以人們看到閃電只是一瞬間的事情;而雷聲的速度只有每秒340米;先閃電,後打雷,就是這個道理。
最常見的閃電是分叉的線狀閃電。在雲的不同部位來回閃爍的散射閃電稱為面狀閃電,由於霧氣之故,面狀閃電多不可見,但也有個別面狀閃電從積雨雲中“脱穎而出”,來到地面。還有一種到處亂鑽的球狀閃電,其致害機會較多。聽曾經在雷州半島工作過的人説,那裏常有在平地上“竄遊”的閃電,每年總要擊死個把人。
有時雷電交作,在高塔尖或輪船的桅杆上可以看到一種放電輝光球——暈圈狀閃電,由於這種閃電常見於海輪的桅頂上,西班牙和葡萄牙航海者稱之為“埃爾姆斯之火”,埃爾姆斯是他們心目中航海護神的名字。十幾年前,有專家發現了一種較罕見的“超級閃電”,釋放電能可達一億千瓦以上,它們在日本沿海比較多見。1978年在紐芬蘭島上發生的超級閃電,使方圓13公里內的房屋都顫動起來,家家户户的電器插座冒出藍色火苗。
全世界每天平均約有1800場雷雨,平均每秒鐘產生600次閃電,其中將近100次是打到陸地上的。閃電最頻繁的地方是烏干達首都坎帕拉和印度尼西亞的爪哇島,那兒每年有兩三百天是打雷閃電的。據報道,1975年發生在津巴布韋烏姆塔斯的雷電是有史以來破壞性最大的一次,一下擊斃了21人。
遭雷擊次數最多、擊而不死的世界冠軍當數美國的森林管理員羅伊·沙利文,他遭遇過七次雷擊;雷電將他的眉毛燒糊,頭髮燒光,肩膀燒焦,鞋子擊落,最後把他從敞篷車上甩出來。大難不死的沙利文風趣地説:“雷神和我過不去。”
雷雨時,為防止遭受雷擊,建議在室外的人不要站到大樹或高聳物體下面,應將手裏拿着的金屬物品放掉,可找個較低的地方蹲下,上身向前微彎,頭低下,手置於膝上。在室內者應儘量遠離通室外的煙囱及其他排空裝置,不要接觸與電源相連的電器,應離開門、窗、暖氣包。如有人被閃電擊中,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按摩,倘若無效,則有可能是腦受傷。不過當你看到閃電時,説明危險已過。
閃電也有個小的好處,它使空氣中的遊離氮變成含氮化合物,然後隨雨水降下,等於每年給全世界每公頃土地免費施加幾千克氮肥。(陳鈺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