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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層的單位,是化解矛盾糾紛、服務人民羣眾的第一線。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7月25日舉行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獲悉,截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實際運行的人民法庭有10145個。2016年至2020年,全國人民法庭新收各類案件共計2040.8萬件,審結2027.5萬件。
據介紹,各級人民法院通過推出網上立案、電子送達、自助查詢、文書印製、短信聯繫平台等方式服務轄區羣眾,最大程度釋放人民法庭訴訟服務潛能,切實為羣眾提供一站式、規範化訴訟服務。此外,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設不斷加強,城區法庭、城鄉結合法庭基本實現科技審判法庭全覆蓋,能夠實現網上調解、網上庭審、網上直播、電子卷宗隨案生成、無紙化辦公、電子簽章、智能合議等功能。
最高法提出,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要堅持便於當事人訴訟、便於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高效行使審判權、便於人民羣眾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原則。要切實優化區域佈局,有序推進專業化建設,積極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推動鄉村文明進步,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妥善處理鄉村家事、鄰里糾紛,推動這類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和源頭化解,依法規制高價彩禮、干預婚姻自由、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不良習氣和封建迷信。
最高法同時要求,人民法庭建設要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和人民羣眾高品質生活需要。堅持和完善巡迴審判制度,着力解決城鄉基層羣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因地制宜在人民法庭建立訴訟服務站,方便當事人隨時隨地辦理訴訟業務;完善直接或者派駐立案機制,推進人民法庭跨域立案服務,確保人民法庭能夠作為協作端辦理跨縣、跨市、跨省立案。
(總枱央視記者 李文傑)